霍邱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指南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时间:2022-02-02 17:3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政策要素 具体内容 备注说明
一、补贴范围 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排灌机械、动力机械、畜牧机械、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设施农业设备等11个大类19个小类51个品目 详见《霍邱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附表
二、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补贴额一览表由省农业农村厅分批公布
三、补贴对象 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为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原则上年度内个人申请补贴机具数量不超过10台(套)(含配套农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超过40台(套)(含配套农具)。确因生产需要,超过规定上限的,超限部分需购机者主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共同研究确定。
四、申请流程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纳入本县补贴范围内的补贴产品,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经销商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求及时、准确地开具购机发票。 1.购机者需选择有资质的农机经销企业购机,允许跨县购机。2.所购机具须为纳入本县补贴范围并进入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系统的产品。3.购机时与经销企业签订销售合同(备案书),同时,经销企业要签订真实性销售承诺书。
(二)补贴申请。购机者购机后可随时使用手机APP上传补贴申请信息,并准备纸质补贴申请资料。 申请资料:购机者本人身份证(经营组织法人身份证)、户口本(经营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一卡通”(经营组织银行账户证明)、购机发票、机具合格证等复印件及与经销商签订的销售合同(备案书)等。
(三)审验公示。1.机具核验。购机者购机后向农机部门申请就近核验,农机部门核验人员(2人以上)现场核对人、机信息,拍摄人机合照、铭牌照、机架照等,填写机具核验登记表,购机者和核验人员双方签字确认。2.资料核验。县政务中心农机窗口工作人员按购机日期先后,通知购机者提交纸质申请资料,并登录安徽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系统,对纸质资料与购机者使用手机APP提交的申请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形式审核,对审核通过的打印资金申请表并签字确认,对核验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存在的问题并说明完善方法。对完成审验的补贴对象分批进行公示。 1.近年来,下达我县的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缺口较大,为确保补贴办理公平公正,我县采取依照购机日期先后排序受理补贴申请,即先购机先享受补贴。2.办理时限:机具核验时限为13个工作日,资料核验为2个工作日,补贴对象公示时限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兑付。公示无异议后,向县财政局申请下达补贴资金使用计划,同时,对个人购机的,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造册进入审批流程,由乡财办通过银行打卡到户;对组织购机的,采取报账制,由县农机化发展中心打卡到组织账户。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五、咨询电话 0564-2717311 县政务中心农机窗口
六、实施单位 霍邱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补贴申请受理地址:县政务中心农机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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