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委、周集镇人民政府:
经霍邱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资金中安排200万元,用于周集镇2024年镇北村优质粮(粮食仓储烘干房)配套项目。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财政衔接资金支付进度,发挥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绩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项目公示公开
县发改委、周集镇、项目所在村作为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以下公示公告工作:
1.对项目批复进行公告。项目资金批复后,周集镇及受益村要在批复后的7日内对项目资金安排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实施期限、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资金规模、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举报电话等。
2.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周集镇及受益村要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要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联农带农机制等基本要素。
3.对项目竣工进行公告。周集镇及受益村要在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结果、项目验收结果、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基本要素。
以上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并保留文字、图片等资料备查。
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县发改委要切实履行好主管单位的主体职责,督促周集镇按项目建设的时间节点尽早实施项目。周集镇要配合主管部门,及时报备项目进度。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县直主管部门及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批复下达后,周集镇要根据项目序时进度,将开竣工日期、资金拨付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等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县乡村振兴局将不定期从系统中提取数据,并对项目信息录入更新情况、项目数据质量情况进行通报。
三、严格项目建设程序
项目经审批和备案后,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和建设标准等。项目完成后,周集镇应主动开展自验,发现项目不符合项目计划的,必须及时进行整改或补救。自验合格后,提交项目实施和验收报告,向项目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县直相关部门要及时进行验收,督促乡镇加快财政衔接资金拨付进度,同时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四、完善项目后续管理
项目验收后须明确产权归属,落实运营管护主体责任。坚持“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将通过验收的项目正式交付项目受益对象,并指导建立项目运营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责任和相关权利义务,确保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
五、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县发改委、周集镇作为财政衔接资金的使用主体,要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和冒领,确保资金安全。同时要规范合理使用资金,在项目实施前期准备阶段对工程造价要进行严格把关,防止资金流失。
县财政局要根据《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农〔2021〕450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衔接资金专款专用、阳光操作。
附件1:周集镇2024年镇北村优质粮(粮食仓储烘干房)配套项目资金安排表
附件2:绩效目标申报表
霍邱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13日
附件1 周集镇2024年镇北村优质粮(粮食仓储烘干房)配套项目资金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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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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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类型 |
实施 乡镇 |
实施村 |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性质 |
实地地点 |
时间进度 |
主管部门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 |
受益对象 |
绩效目标 |
群众参与和联农带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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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二级项目类型 |
项目子类型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项目预算总投资 |
其中 |
受益村 |
受益人数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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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受益脱贫村数 |
受益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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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产业发展 |
加工流通项目 |
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础设施建设 |
周集镇 |
镇北村 大成村 |
周集镇2024年镇北村优质粮(粮食仓储烘干房)配套项目 |
新建 |
周集镇 镇北村 |
2024年1月 |
2024年12月 |
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本项目拟建设长66米,宽26米,檐口高10.35米,建筑面积1716平方米钢结构粮食仓储烘干房,配套建设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绿化、厂区地面硬化等。 |
200 |
0 |
200 |
镇北村 大成村 |
90 |
0 |
17 |
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可解决群众35户90人其中脱贫户5户17人就业,增加务工收入人均不低于3000元,同时增加村集体收入13万元以上,实现脱贫户持续稳定脱贫,提高群众获得感、满意感,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
群众积极参与项目谋划,充分征求群众意见,通过村级评议,在村公示栏公示,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上报。项目建成后,可解决群众35户90人其中脱贫户5户17人就业,增加务工收入每户年均不低于3000元,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
附件2
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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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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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周集镇2024年镇北村优质粮(粮食仓储烘干房)配套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吴应安 18356480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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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周集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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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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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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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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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体 目 标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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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拟建设长66米,宽26米,檐口高10.35米,建筑面积1716平方米钢结构粮食仓储烘干房,配套建设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绿化、厂区地面硬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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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目标申报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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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建烘干仓库 |
1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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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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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招标时间 |
20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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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 |
20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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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完工时间 |
20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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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受益群众数 |
≥9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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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数 |
≥1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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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
工程使用年限 |
≥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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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受益人口满意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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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组满意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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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资金”是指与财政拨款共同用于同一脱贫攻坚项目的单位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各地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二级指标进行填报,并细化为三级指标和指标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