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霍邱县“雨露计划”项目
资金安排的批复
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
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中安排498万元、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711万元,共计1209万元,用于2024年霍邱县“雨露计划”项目。为保证项目质量和资金拨付进度,发挥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绩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项目公示公告
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实施乡镇、项目所在村作为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以下公示公告工作:
1.对项目批复进行公告。项目资金批复后,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实施乡镇、项目所在村要在接到批复后的7日内对项目资金安排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实施期限、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资金规模、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举报电话等。
2.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项目实施乡镇、项目所在村要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要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联农带农机制等基本要素。
3.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项目实施乡镇、项目所在村要在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结果、项目验收结果、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基本要素。
以上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并保留文字、图片等资料备查。
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县乡村振兴局作为项目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责任主体作用,及早实施相关项目。各项目所在乡镇要高度重视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的项目安排,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与有关部门做好对接,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并发挥效益。
批复下达后,县乡村振兴局要根据项目序时进度,将开竣工日期、资金拨付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等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
三、严格资金拨付使用
项目实施乡镇、项目所在村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政策宣传、资金申报等相关工作,县乡村振兴局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进行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同时配合财政等部门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四、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县乡村振兴局作为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的使用主体,要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和冒领,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精准。县财政局要按照《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农〔2021〕450 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专款专用、阳光操作。
附:1. 2024年霍邱县“雨露计划”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
2.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霍邱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霍邱县“雨露计划”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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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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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类型 |
实施乡镇 |
实施村 |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性质 |
实施地点 |
时间进度 |
主管部门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 |
受益对象 |
绩效目标 |
群众参与和联农带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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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二级项目类型 |
项目子类型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项目预算总投资 |
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受益村 |
受益人数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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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脱贫村数 |
受益脱贫口及监测对象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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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巩固三保障成果 |
教育 |
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
霍邱县31个乡镇及开发区 |
全县各村 |
2024年霍邱县雨露计划项目 |
新建 |
全县各村 |
2024年 1月 |
2024年 12月 |
县乡村振兴局 |
计划资助我县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中符合雨露计划条件脱贫学生约4000人,补助标准每人每学期补助1500元 |
1300 |
498 |
711 |
全县各村 |
12635 |
86 |
12635 |
预计对全县约4000名建档立卡脱贫户、风险未消除监测户家庭中、高职、大专在校学生进行每人每学期1500元的补助,支持学生顺利完成职业教育学习,受助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
对全县所有符合资助条件的具有正式学籍的中、高职、大专在读建档立卡脱贫户、风险未消除监测户家庭学生,按照每人每学期1500元的标准进行“雨露计划”教育资助,减轻家庭教育支出,帮助完成职业教育,实现应学尽学。 |
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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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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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霍邱县2024年“雨露计划”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胡双(13305649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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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霍邱县乡村振兴局 |
实施单位 |
全县各乡镇 (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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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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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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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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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体 目 标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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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正式学籍的中职、高职在校在读建档立卡脱贫户、风险未消除监测户家庭学生,通过正常程序申报后符合条件的均可获得助学补助1500元/人/学期,可支持学生顺利完成职业教育学习,顺利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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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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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接受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脱贫户、风险未消除监测户家庭子女人数 |
≥40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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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享受职业学历教育补助的学生中建档立卡脱贫户、风险未消除监测户家庭子女占比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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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资助经费及时发放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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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接受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脱贫户、风险未消除监测户家庭子女人均资助标准 |
1500元/人/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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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保障建档立卡脱贫户、风险未消除监测户家庭子女完成就读职业教育 |
≥40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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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受助学生满意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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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助学生家长满意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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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此表根据项目任务清单填写,表中项目名称应与项目任务清单中项目名称保持一致,每个项目一张表格,具体格式和指标依据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和财政扶贫动态监控系统中数据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