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关于追加霍邱县2023年特色种养加产业奖补项目资金安排的批复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3-08-15 16:28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农业农村局

经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同意第二批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财政衔接资金)中追加安排265万元和整合其他涉农资金(以下简称整合资金762.675万元,合计1027.675万元,用于霍邱县2023年特色种养加产业奖补项目。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和资金支付进度,发挥财政衔接资金和整合资金使用绩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项目公示公开

项目实施乡镇和项目所在村作为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的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以下公示公告工作:

1.对项目批复进行公告。项目资金批复后,乡镇、村要在接到批复后的7日内对项目资金安排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补助标准和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

2.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乡镇和村要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要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联农带农机制等基本要素。

3.对项目竣工进行公告。乡镇和村要在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包括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基本要素。

以上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并保留文字、图片等资料备查。

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各项目所在乡镇要高度重视财政衔接资金和整合资金的项目安排,抓紧时间进行政策宣传,提高一般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政策知晓率和产业发展积极性,确保项目尽快实施、尽早完工。

三、严格资金拨付使用

各乡镇(开发区)是实施特色种养加产业奖补项目工作的责任主体。严禁代养或非本户发展的项目享受补贴;严禁对整户无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力等不具备产业发展条件的,以虚报冒领方式申报产业补贴;同一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在整个项目申报验收过程中,如出现项目审核不准、验收不实、奖补不公、虚报规模收入、套取奖补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除追回全部奖补资金外,将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县农业农村局作为财政衔接资金和整合资金的使用主体,要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和冒领,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精准。县财政局要按照《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农〔2021450号)、《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皖财农2022531号)、《安徽省延续执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实施细则》(皖财农〔2021449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衔接资金专款专用、阳光操作。

 

附:霍邱县2023年特色种养加产业奖补项目追加资金安排计划表

 

 

霍邱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38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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