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3-04-30 10:37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的工作要求,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制定的《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皖乡振发〔2023〕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集中一个月时间,组织动员乡村干部、驻村干部、帮扶联系人和村组网格员等,统筹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等工作方式,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入户走访排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全面排查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和风险隐患,实事求是精准识别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强化精准施策,推动政策落实,及时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范围和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对全县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集中排查,包括城市规划区内农转非但没有享受城镇低保和职工养老保险等城镇相关保障政策的人口。

三、排查内容

(一)排查认定新增监测对象。根据监测范围年度调整机制,结合物价指数变化、2022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2023年六安市确定监测范围为7900元,各乡镇、开发区要依据最新的监测范围开展排查。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关注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乡镇和行政村、监测对象空白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等区域。要突出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重点关注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以及生活困难的独居老人户。要对今年以来县级反馈的各类预警信息核查处置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核查不认真、处置不到位的,及时整改。要逐户排查近两年有新识别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要求,对有新申请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按照监测对象认定条件进行逐户排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坚决杜绝以落实低保为由不识别监测对象,坚决防止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

(二)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按照分类帮扶和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扶尽扶。重点排查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和一般脱贫户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特别是对新增监测对象按照规定在10天内制定帮扶措施;是否对稳定脱贫户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服务性措施并落实相关文件明确规定的帮扶政策;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是否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户,做好兜底保障;是否对半劳力弱劳力,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根据《工作指南》要求进行判定,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已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经乡村两级确认,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信息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对尚未落实的,要逐户制定针对性开发式帮扶计划,加快实施帮扶措施,尽快落地见效。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超过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提升、监测对象识别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要按程序申请“风险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的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重新识别并及时制定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四)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对监测对象中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暂不标注“风险消除”。要按照《工作指南》提出的概念界定,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进行全面筛查,由乡村两级进行认定,符合条件的在全国信息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五)排查其他风险隐患。在做好到户到人集中排查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重点关注灾情、经济下行和疫情的后续影响,及时排查防范产业项目失败、规模性失业和就业不稳定等各类规模性、系统性返贫致贫风险隐患。要加强部门研判,因地制宜做好气象、地质、旱涝等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预警,制定防范因灾返贫的防范预案,提早做好相关工作,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要健全联络员与部门会商、信息互通互享机制,乡村振兴局要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医保、农业农村、民政、人社、教育、住建、水利、残联、公安、信访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六)核实核准基础数据信息。在做好线下实地排查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的共享共用和应用分析。要着力提升数据质量,结合系统数据发现问题,核实核准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信息数据,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信息录入不及时、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监测对象和脱贫户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不完整等突出问题,及时做好监测对象信息更新和完善相关工作。

(七)排查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排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与不足,重点关注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兜底保障、衔接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以及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四、时间安排

(一)全面培训部署(5月10日前完成)。召开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动员暨培训会议,开展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并解读相关政策文件和《工作指南》。各乡镇、开发区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方案,组建排查专班,细化实化举措,精心组织实施;在优化调整村组网格划分和网格员的同时,各乡镇、开发区要对所辖村开展培训,确保做到负责集中排查工作人员全覆盖。

(二)开展集中排查(5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开发区要统筹安排,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帮扶联系人、网格员等力量,带着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户表、村表(见附件1、2),对所有农户、脱贫户、监测户和所辖村进行全面筛查,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排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县住建局、教育局、卫健委、医保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民政局等行业部门要对“三保障一安全”、产业就业、社保兜底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面上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协助乡镇解决“三保障一安全”等方面问题。

(三)信息采集录入(6月15日前完成)。各乡镇、开发区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排查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上报县乡村振兴局汇总,由县乡村振兴局统一向省乡村振兴局提出申请,经省乡村振兴局审核后统一组织开展“回退”“清退”操作。

(四)加强问题整改(6月20日前完成)。各乡镇、各单位要把集中排查发现问题与2022年度国家和省考核评估反馈问题结合起来,以排查内容为重点,全面查找薄弱环节与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精准制定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能够及时整改的要立行立改;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要建立问题整改清单(见附件3),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五)提交总结报告(6月20日前完成)。各乡镇、开发区要全面梳理集中排查进展情况及成效,总结经验做法,梳理困难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在此基础上形成集中排查工作总结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审阅后,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中排查工作既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抓手,也是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成立排查专班,精心组织,工作上对标对表,行动上迅速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抓好统筹协调调度;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具体,落实落细各项排查举措,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优化工作方式。各乡镇、开发区要全面加强政策宣传,实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明白纸”,全面落实农户“一户一码”。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要发放至所有农户,帮扶政策“明白纸”要发放至所有监测对象。落实完善网格化监测工作要求,组织乡镇、村、组三级网格员认真开展走访排查,依托“一户一码”、部门筛查预警等方式,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三)强化督查指导。各乡镇、开发区要按照排查工作要求,加强对村级工作的督促指导,有序组织开展入户走访联系,对标对表逐户逐人逐项排查,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排查工作质量。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督查专班,采取专项督查和全面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查调研和业务指导。根据省、市安排,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周调度、周分析,对排查不认真、不深入,进度迟缓、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调度。

(四)严明工作作风。严格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踔厉奋发五提升”要求,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搞层层加码,不得借排查工作随意搭便车。要注意方式方法,强化部门协作,依托全国信息系统、安徽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统筹利用民政和相关行业部门信息资源,加强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用好信息化手段,避免重复填表报数。

 

附:1.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到户排查台账

2.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村级排查表

3.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及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清单

霍邱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30日

附件1

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台账

填表时间:

注:标红两项为,需在全国信息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措施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序号

村组

户主姓名

户主手机号码

家庭
人口数

户类型
是脱贫户又是监测户两项都要填写,一般农户不填写)

排查方式(入户排查、电话核查)

家庭收入情况
2022512023430日,单位:元)

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得到保障

是否属于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

帮扶措施落实

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

政策明白纸是否发放到户

一户一码数据信息是否全面准确(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填写)

该户是否应识别为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不填写)

该户还存在哪些风险 隐患困难和诉求

备注(可填写排查发现问题)

排查人(签字)

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

是否高于本市监测范围(7900元)

是否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下降明显

是否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

是否就业不稳

是否产业失败

是否受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

是否生活困难的独居老人(子女没有赡养能力或有能力拒不赡养)

是否近两年新识别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特困供养人员

脱贫户

未消除风险监测户

脱贫户
(稳定脱贫户、一般脱贫户、脱贫监测户)

监测户
(已消除风险、未消除风险)

是否按照分类帮扶要求落实帮扶措施

有劳动能力的是否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

整户无劳动能力的是否属于兜底保障户

家庭收入是否半年内持续稳定超过监测范围

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

 

 

 

 

 

 

 

 

 

 

 

 

 

 

 

 

 

 

 

 

 

 

 

 

 

 

 

 

 

 

 

 

 

 

 

 

 

 

 

 

 

 

 

 

 

 

 

 

 

 

 

 

 

 

 

 

 

 

 

附件2

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村级排查表

序号

乡镇

行政村

防返贫动态监测方面存在问题

网格化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网格划分、网格员调整等方面)

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方面存在问题(自然灾害、农副产品价格下跌、生产经营性成本上涨、疫情灾情影响等方面)

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等政策落实方面存在问题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含资产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乡村建设(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农村改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方面存在问题

乡村治理方面存在问题

其他方面

问题

备注

 

 

 

 

 

 

 

 

 

 

 

 

 

 

 

 

 

 

 

 

 

 

 

 

 

 

 

 

 

 

 

 

 

 

 

 

 

 

 

 

 

 

 

 

 

 

 

 

 

村主要负责人签字:

 

附件3

 

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及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清单

序号

问题类型

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责任人

整改时限

备注

 

 

 

 

 

 

 

 

 

 

 

 

 

 

 

 

 

 

 

 

 

 

 

 

 

 

 

 

 

 

 

 

 

 

 

 

 

 

 

 

 

 

备注:1.问题类型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政策落实、资金项目、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其他;

2.立行立改的问题不需要建立整改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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