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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乡村振兴局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2-06-15 10:0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统计制度。

第二条  政务信息统计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其他股室协助办理。

第三条  政务信息按条计算,如为文件形式,一份文件记为一条信息,部分内容公开的文件也记为一条信息;如为报告形式,一份报告记为一条信息;一条信息以多种形式公开的,不重复计算。

第四条  局机关各股室负责本股室的统计管理,具体承担确定名单、布置任务、收集并报送数据等工作,负责做好本股室统计分析,具体承担数据收集、审核、上报等工作。

实行年度统计制度,办公室于年度终了的一个月内,对各股室报送的政务信息进行全面统计并进行分析。

第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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