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扶组〔2019〕17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安排部署,就解决我县“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提出实施意见。
二、核心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的关键环节,按照“明确标准、全面排查、制定措施、对账销号”的工作要求,坚持目标标准,深入开展排查,摸清问题底数,拿出过硬措施,全面整改到位,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对账销号,确保今年底前总体解决全县“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确保贫困县实现高质量退出。
三、目标任务
把“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作为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坚持目标标准不动摇,既不拔高,也不降低。全面深入查摆“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强化动态管理,对脱贫后由于自然灾害、意外变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返贫的,及时予以帮扶。加大对非贫困村和非贫困户的支持力度,解决边缘户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对脱贫人口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对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予以帮扶,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四、工作重点
(一)保障义务教育。保障标准:主要是指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户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
(二)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标准:主要是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基本生活有保障。
(三)保障住房安全。保障标准:主要是指对于现居住在C级和D级危房的贫困户等重点对象,通过进行危房改造或其他有效措施,保障其不住危房。
(四)保障饮水安全。保障标准:主要是指贫困人口有水喝,饮用水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等4项评价指标达到《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