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霍邱县水产发展中心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意见征集

关于公开征询《关于霍邱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水产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1-12-06 14:2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的通知》(皖政力【2018】36号)提出的目标任务的完成,根据《安徽省秸秆综合利用2020年工作要点》、《六安市秸秆综合利用2020年工作要点》要求,并结合我局实际,我局代拟了《关于霍邱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30日。

征询意见期间如有修改意见的,请与霍邱县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人:葛甫敏、联系电话:6080627、6080103,电子邮箱:nw6080103@126.com,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10楼生态资源保护中心 ,邮编:237400。

                                            2021年6月30日

   关于霍邱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1年)等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18〕36号)提出的目标任务的完成,根据《安徽省秸秆综合利用2021年工作要点》、《六安市秸秆综合利用2021年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1%以上,其中,产业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的比例达到42%,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的比例达到35%。

二、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做优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深入研究我县农作物品种和耕作模式,进一步规范技术工艺流程,推进农机装备、农业技术、农业信息化在秸秆还田中的集成应用,科学采用粉碎还田、深翻深耕深松轮作等方式,提高耕地质量,提升利用效果。要求对谷物低茬收割,留茬应低于15厘米,将秸秆打捆离田后,采取深翻还田作业。各地要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工作,县农业农村局抓1000亩(每亩分午、秋两季,各补50元,计10万元),每乡镇不少于500亩、每村不少于200亩的示范片(补贴标准由乡镇制定,补贴资金可利用本乡镇省、市奖补资金)。要加大对翻耕机械和收集离田机具的补贴力度,对列入国家补贴目录的除享受国补外,各乡镇可根据实际,给予不高于国补的叠加补贴。对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及农机具叠加补贴,可利用本乡镇省、市奖补资金,具体补贴标准和办法由各乡镇制定,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认真做好秸秆饲料化利用。一是大力推广稻渔(虾)综合种养技术。水稻收割留茬高度40-45cm,占秸秆产量的70%,秸秆收割后上部的碎屑主要用于肥料培育龙虾苗种的天然饵料,少量秸秆皮碎屑可作为龙虾食物。二是加速推进秸秆过腹还田工作。秸秆饲料化能将秸秆通过青贮、微贮、氨化等技术处理,有效改变秸秆的组织结构,使秸秆成为易于家畜消化、口感性好的优质饲料。全县各肉牛养殖场、羊场、肉鹅养殖场、蛋鹅养殖场等要加大秸秆转化饲料的利用力度,大力推广青贮饲料、秸秆氨化饲料、秸秆微贮饲料技术,大力扶持种植或订单采购青贮玉米,形成商品化秸秆饲料储备和供应能力,为养殖户(场)提供长期稳定的粗饲料供给。全县选10家规模化养殖场进行青贮、微贮、氨化技术应用示范,对年消纳秸秆量超过1000吨以上的前10家规模化养殖场,一次性给予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奖补10万元。

(三)加速提升秸秆能源化利用水平。一是充分发挥生物质电厂在秸秆综合利用方面的作用。支持凯迪电厂恢复产能,提高秸秆用量,力争2021年秸秆利用量达10万吨以上。积极与县外电厂签订秸秆购销协议,扩大秸秆外运销量。二是鼓励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建设。对新建年利用秸秆1000吨以上,建设1吨/小时颗粒生产线2条及其配套设施设备,总投资达200万元以上,每处一次性给予80万元奖补,项目奖补实行备案制,全年不超过5处。为调动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对运营正常,能够严格执行生产技术标准的10家企业,每年给予3万元的管养补贴。三是加强秸秆沼气建设。加快大中型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实施进度,确保长集5000立方米大中型秸秆沼气工程8月底完成工程建设,10月底投料试产, 12月底投入运营。2021年市下达我县大型秸秆沼气项目任务1处,计划建设厌氧发酵装置5000m3,补贴参照国家标准1500元/ m3,计750万元,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给予一次性补贴。项目要形成集提纯、加气、发电、管道供气于一体的绿色能源生产示范基地,发挥规模效益,要确保2021年10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对已完成的大中型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项目要加强建后管护,发挥工程应有的效益,鼓励支持增加沼气供气户数或发电并网,对运转正常的给予适当补贴,每点每年补贴标准不超过5万元;继续推进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秸秆和畜禽粪污混合生产沼气建设,构建秸秆和畜禽粪污-沼气-沼肥还田等农业循环利用模式。计划新建小型沼气工程10处,每处年处理秸秆30吨,建设秸秆预处理池40 m3,厌氧发酵黑膜沼气1000m3以上及配套氧化塘,秸秆简易钢构大棚堆场100 m2、粪污堆场50 m2,原料搅拌混合、秸秆粉碎处理、沼渣沼液抽取和干湿分离等一整套设备设施,每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奖补。

(四)加快秸秆原料化进程,拓宽秸秆基料化渠道。积极扶持秸秆原料化利用企业,积极引进符合环保排放要求的国内外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先进技术和成熟项目,加快秸秆代木、纤维原料、清洁制浆、生物基新材料等工业原料化利用主流技术产业化进程,发展壮大具有我县特色的原料化产业生产企业。为鼓励开展秸秆原料化利用,对新建的秸秆工业原料化生产企业,固定资产投资150万元以上,年消纳秸秆量2000吨以上,一次性给予50万元补贴,全年奖补不超过2家。推广“企业+农户”经营模式,利用秸秆作原料科学配制食用菌栽培基料,大力发展木耳、蘑菇、银耳等食用菌产业,建设秸秆栽培食用菌生产基地。探索粉碎秸秆用作育苗、育秧等基料途径,拓宽基料化利用渠道。对新建的秸秆基料化生产企业或大户,具备相应的生产场地、设备等,当年消纳秸秆量2000吨以上,产值达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贴,全年奖补不超过5家。

(五)认真组织实施农作物秸秆项目,确保项目目标实现。一是强力推进现代环保产业示范园区建设。2018年,我县成功申报了安徽省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现代环保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周期三年(2018--2020年)。 县经济开发区要加大实施和监管力度,确保园区确定的中长期目标(打造4大秸秆利用产业集群,涵盖秸秆发电、秸秆肥料、秸秆建材、秸秆餐具4个板块)顺利完成。二是强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实施。2020年,我县列入国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总投资970万元,建设期一年。项目建设秸秆固化成型2处,秸秆板材生产1处,县农业农村局要按照省批复的设计方案,成立项目实施组织,明确责任主体,确保项目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三是强力推进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和实施。加强省秸秆博览会签约项目调度,切实解决项目建设瓶颈和难题,争取项目尽快开工建设。鼓励企业参加省秸秆博览会,对被市推介入选的参展企业及获奖企业给予一定奖补。积极引进利用畜禽粪污和秸秆相结合生产有机肥生产技术,给予资金扶持,提高畜禽粪污和秸秆资源化利用。

(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标准化收储体系建设。按照合理半径规划建设规范的秸秆收储点,形成县有龙头企业,乡镇有标准化收储中心,村有固定秸秆收储点的收储运网络。鼓励社会力量和企业资本投入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秸秆收储点建设列入村集体财产、企业租用支付费用、收储利润村民共享的利益链接机制。按照省、市粮食主产区2020年实现全部乡镇秸秆收储运网络全覆盖的要求,2020年计划城关、宋店、临淮岗、孟集、冯瓴、夏店、长集、岔路、众兴集、曹庙、乌龙、河口、龙潭、马店、白莲、邵岗、高塘、三流、开发区等乡镇(开发区),建立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站)。对耕地面积大、收储任务重的乡镇,可建2个或2个以上秸秆收储站,提高秸秆收储覆盖面。乡镇新建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原则上每处收储容量不少于1000吨(面积20亩以上,有简易办公用房、供电、地磅、收集打捆及装卸机械、隔离栅栏、消防设施等)。全年计划建设20处,对当年投入使用的,每处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对已享受过财政补贴的运储中心(站),要进一步规范完善,进行安全生产和清洁化生产改造,补差补缺,对年收运秸秆1000吨以上的20家乡镇收储运储中心(站),给予每点3万元补贴。收储中心(点)要与所在地乡镇签订收储秸秆合同,确保本区域秸秆正常收储转运,不得拒收秸秆或用作他用,否则,将收回补贴资金。加大村组秸秆堆放点建设力度,要求每村至少建1处秸秆临时周转场(面积不少于3亩),每村民组至少建一个临时堆放点(面积不少于1亩),临时周转场、堆放点要设有围栏,明确专人看管,每点需1000-2000元,村、组秸秆堆放场点由乡镇统筹安排,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并从本乡镇省市奖补资金中适当补助。

继续实施运费补贴,对秸秆收储转运至县内电厂或其它途径利用达1000吨以上的,给予80元/吨的运费补助。运费补贴资金由县财政从省市奖补资金中集中预留,各乡镇(开发区)对辖区内运销企业(实体)的运销量进行核实、清算,履行公示程序,分上、下半年结算补贴,年终将本年度运费补贴汇总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参考依据,所需资金从省市级奖补资金中列支。产业化利用补贴年终按照省要求统计清算,补贴资金由省另行下达。秸秆运费补贴和产业化利用补贴清算所需资料(见附件2)按省统一要求由申报补贴的运销企业或实体提供,供补贴清算时审核。

三、资金分配和使用

2021年,结合我县实际,县财政按照省、市下达的奖补资金规模,全年预计3500万元,上年度转入1100万元,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实施,重点项目计划奖补资金2075万元。然后再按照上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测算,将省、市级奖补资金分配到乡镇(区、场),由乡镇(区、场)统筹安排使用。重点项目奖补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测算和安排使用。全年奖补资金以省、市年终清算后实际到位资金为准,如资金到位迟,当年未能使用的转入下年度使用。各乡镇(开发区)要认真研究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政策,结合本地实际,于6月底前制定切实可行的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县预留运费补贴800万元,分上下半年根据各乡镇核准的实际收储量,将资金拨付到乡镇,如预留资金不足,从下年度奖补资金列支,如预留资金未使用完,转入下年度使用。

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总投资970万元,专款专用,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县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分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科技局、财政局等为成员的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分工,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

(二)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农业农村部门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方面的责任意识,充分认识秸秆综合利用对资源循环利用、发展绿色农业和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工作部署、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开展。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围绕秸秆“五化”开展指导,提高从业者生产管理水平。秸秆综合利用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工作督导和业务指导,确保工作措施落实生根,取得实效。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大招商和引技引智力度,对接国家秸秆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为平台,在科技、人才、管理等方面加大“引进来”力度,确保2021年至少引进一家以上省内外大型企业落地霍邱,加工处理能力达10万吨以上。建设并完善收储企业,培育秸秆收储市场,采取“秸秆利用企业+收储站经纪人 +农户”的收储模式,就地加工利用秸秆,逐步建立政府推动、企业和合作组织牵头、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打包、运转、利用于一体的服务体系,加快我县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发展和壮大。要认真做好项目的运营和管理工作,为生产企业的正常运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县农业农村、发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经信、财政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和相关措施,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建后管养长效机制。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构建激励机制,严格执行安徽省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关于加大资金投入的各项政策,将秸秆综合利用的资金用于签约实施项目、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五化”产业化利用、标准化收储点建设等方面,提高资金扶持精准度,保证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的实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利用农作物秸秆生产的生物质压块、沼气等燃料、电力和热力,增值税即征即退100%;利用农作物秸秆生产的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生物炭等增值税即征即退70%。落实电价政策。符合条件的秸秆捡拾、打捆、切割、粉碎、压块等初加工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类别价格。建立农作物秸秆运输“绿色通道”,车辆通过快检快速放行,整车合法装载捆扎打包后秸秆的运输车辆按规定享受普通公路过路过桥费等优惠政策。探索参照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适当放宽秸秆运输车辆装载要求。要保障用地需求,对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永久性占地的秸秆收储设施建设项目,依法优先办理用地报批手续。秸秆收储设施用地原则上按设施农用地管理,尽量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空闲地、废弃地等,不占或少占农用地。对符合临时用地条件的,优先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五)积极营造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对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县开展培训不少于2次500人次,发放明白纸不少于10万份,以此普及相关知识和技术。

(六)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切实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管理,严格实行项目备案制,财政补贴资金1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先备案,经主管部门集体审批后方可实施。要加强奖补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当年奖补资金未使用完的,由县财政统一收回。各乡镇要认真研究制定本乡镇奖补资金使用方案,重点支持秸秆储运、产业化利用、深翻还田等奖补。列入项目的专项奖补资金要专账管理,严格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各类秸秆综合利用主体要建立完善的秸秆收储利用明细台账或收购销售证明材料档案,通过乡镇政府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公示无异议后兑付补助资金。省、市级及以上奖补资金重点用于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示范和产业化利用奖补等,要适当安排组织保障经费,用于各项宣传培训、档案管理、汇总公示、绩效评价及委托第三方对收储利用秸秆数量的清算核实等方面支出,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开展。

(七)强化考核奖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操作程序。要制定考核细则,年终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列入乡镇综合考核内容,对秸秆利用工作不力,弄虚作假,或将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的,依法依纪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霍邱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任务及奖补计划表

附件2:农作物秸秆运费补贴和产业化利用奖补资金清算需提供以下材料供审核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