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水产业发展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水产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2-09-30 10:2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15.09

15.09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7.77

7.7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7.32

7.3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32

7.32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2021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霍邱县水产业发展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9万元,支出决算为15.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单位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霍邱县水产业发展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77万元,占51.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32万元,占4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活动安排2021年霍邱县水产业发展中心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7.77万元, 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接待费增长2021年霍邱县水产业发展中心国内公务接待共26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30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上级调研考察和培训。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霍邱县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霍邱县县直单位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办〔2013〕52号)和《霍邱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办〔2015〕3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2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2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水生生物疫病检测及渔业行政执法执勤。截至2021年12月31日,霍邱县水产业发展中心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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