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水产业发展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2-03 09:45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霍邱县水产业发展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19.8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7.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12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二、2020年霍邱县水产业发展中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为部门汇总数。2020年,霍邱县水产业发展中心单位本级和中心下属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9.8万元,2019年相比增加11.9万元,增长150.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2019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活动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相关规定执行,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发生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8万元,2019年相比减少0.1万元,降低1.3%。主要原因是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安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严格执行《霍邱县县直单位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办[2013]52号)和《霍邱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邱办[2015]3号)等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2万元,2019相比增加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水产中心下属单位共有2辆执法执勤用车,2019年车辆运行费没有纳入预算,但实际产生了相关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加强车辆管理,严格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水生动植物疫病防治、监测和渔政执法执勤。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和2020年均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用于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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