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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解读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 时间:2024-06-17 10:28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是国家为稳定猪肉市场供应,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生猪产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霍邱县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系中央直达资金,按照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为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性强,要求高,时间紧,在起草时严格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1983号)文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把国家对生猪调出大县的奖励政策作为提升我县生猪生产水平的良好契机,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我县是国家生猪调出大县,中央财政根据上年度生猪生产规模测算奖励资金分配到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生猪生产发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进一步调动地方发展生猪产业的积极性,促进生猪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市场供应,制定了《霍邱县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 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皖财建〔2023〕1217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皖财建〔2024〕325号)文件精神。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下达后,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负责起草,经霍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征集意见、霍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讨论等程序反复修改完善实施方案,2024年6月2日,经县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形成《霍邱县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发挥主产区区域优势,提升生猪生产大县综合生产能力,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大力实施生猪标准化建设,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加快生猪产业增长方式转变,构建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使生猪产业率先实现现代化。

五、主要任务

1.安排资金251万元用于支持安徽省道路运输动物入皖指定通道霍邱县检查站项目建设

2.安排资金381万元解决我县2023年度病死猪(174125头)的收运、无害化处理以及其他病死畜禽(57.93463吨)的无害化处理的县财政配套资金;

3.安排资金84万元对霍邱县2024年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项目县级配套部分进行补贴

4.安排资金30万元用于支持2024年以来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规范化建设;

5.安排资金19.6万元对国家统计局生猪中小型监测点进行扶持,提高生猪存栏量;

6.对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县内种公猪站(种公猪当年存栏20头以上且有相应的设施设备)引进的种公猪给予补贴;

7.为防止疫情传播,保障种猪场生物安全,安排资金20万元对2024年以来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大型种猪场(年存栏能繁母猪2000头以上)进行奖补。

六、创新举措

鼓励病死生猪移交第三方无害化处理、支持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规范化建设及大型种猪场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防疫消毒措施落实,减少动物疫病传播风险构建生猪保险体系建设。

七、保障措施

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不仅是一项惠民工程,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人员进行深入摸底调查,组织并指导辖区内达到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填写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要明确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负具体责任,要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只讲人情、不讲实情的弄虚作假现象。不符合 条件的养殖场户坚决不予申报,未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的不予验收,不予拨付资金,同时取消该年度申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资格。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人:霍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主任时兆明

政策咨询电话:0564-6080016

办公地点:霍邱县城关镇礼堂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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