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统一部署,2024年我县重点开展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和布鲁氏菌病的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同步做好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猪瘟、新城疫、牛结核病、狂犬病、牛结节性皮肤病等疫病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一、动物疫病监测计划
(一)集中监测:集中检测全年分春秋两季各开展一次,县动物疫控机构负责辖区内部分畜禽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厂等场点的采样工作。市畜牧业发展中心负责病原学样品送检并对血清学样品检测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布鲁氏菌病等项目的抗体水平。
(二)非洲猪瘟专项监测: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安排,2024年我市非洲猪瘟专项监测需100%覆盖直连直报系统内设计存栏2001-5000头的在养猪场和30%覆盖直连直报系统内设计存栏500-2000头的在养猪场。各县区动物疫控机构对照直连直报系统内有关数据,负责辖区内规模猪场的采样检测工作。
取得非洲猪瘟检测授权的县区实验室承担辖区内500-2000头在养规模猪场的非洲猪瘟病原学检测,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实验室承担全市2001-5000头在养规模猪场的非洲猪瘟病原学检测。未取得非洲猪瘟检测授权的县区将辖区内非洲猪瘟专项监测样品统一送至市畜牧业发展中心。
(三)被动监测:在日常排查和群众举报中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辖区内有新调入肉牛的,应及时开展相关病种的采样监测,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及任务分工
(一)紧急流行病学调查:根据紧急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的规定,统筹动物疫病检测结果和日常排查结果,对怀疑或确认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按程序启动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二)专项流行病学调查:按照全省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安排,2024年霍邱县需配合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开展猪群疫病专项调查和非洲猪瘟专项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