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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 时间:2020-04-24 15:25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猪稳产保供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全国畜牧业工作会议和全国大中城市菜篮子产品保供座谈会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像抓粮食生产一样抓生猪生产,把生猪稳产保供作为农业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实抓细,千方百计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千方百计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猪肉供应,务求尽早取得实效。2019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二、制定意义

 养猪业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猪肉是我国大多数居民最主要的肉食品。2020年以来,受到非洲猪瘟与新冠肺炎疫情双重压力的影响,我能繁母猪和生猪存栏下降,生猪产能下滑,产能恢复速度与以往相比明显放慢,猪肉市场价格持续维持在高位,稳产保供压力较大。为了加快推进我市生猪生产恢复发展,切实保障全市猪肉市场供应、价格基本稳定,制定《霍邱县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方案》的出台,对于我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生猪产业发展支持政策、措施,发展生猪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稳定物价、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三、起草过程

人民政府明确由县畜牧中心牵头制定我生猪生产恢复发展的实施方案后,我中心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学习农业农村部印发《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我生猪产业发展实际,草拟了《霍邱县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对于收到的每条修改意见,是畜牧中心均认真对待,反复与提出修改意见的单位、部门进行沟通。经过修改完善,形成了最终的《方案》报人民政府审定印发。

四、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实现全县生猪饲养量稳定增长,产业发展质量明显提升,猪肉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三年行动具体目标为:2020年底,全县生猪出栏108万头,产能基本恢复到常年水平;2021年底,生猪出栏110万头;2022年底,生猪出栏120万头,实现稳产增产,自给率保持在100%以上,继续为全省乃至全国稳产保供大局做贡献。

五、主要内容

() 切实加强生猪产业政策扶持力度。对中央及省、市出台的生猪产业扶持政策,县直有关部门要及时跟踪督促落实。

()加快落实财政资金扶持项目奖励政策。充分发挥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临时性生产救助资金、县现代农业奖补资金的作用,支持良种猪引进、动物疫病防控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支持和宣传力度,对生猪养殖场()购置的农机装备,在补贴政策范围内实行应补尽补。

()积极帮扶中小规模养殖场()恢复生产。构建县内生猪养殖场()和县外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对接机制,积极争取温氏、正邦、正大等企业与我县中小规模养殖场()合作,实现包片帮扶。通过托管租赁、入股加盟、公司+农户等方式,重点帮扶生猪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养殖场(),积极推进我县400余家中小规模养殖场()全部复产。

()强化项目调度,指导养殖场()尽快开工建设。及时下达2020年项目,帮助协调完成土地、环评等相关手续,加快执行进度,尽快形成实际产能。加快种猪场(特别是年设计规模5000头以上的种猪场)建设,迅速提高能繁母猪存栏量。对已建成的大型养殖集团,要督促开产,尤其是加快年生猪出栏10万头的大北农集团公司项目建设,边建设边投产。

()加快推进高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统筹用好中央财政6000万元和县财政配套600万元资金,支持生猪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按照截污建池、发酵还田,一场一策、堆肥还田,区域收纳、集中处理三种路径,推进种养结合,加快规模养猪场粪污综合利用设施升级改造,完善猪粪肥田间贮存和利用设施。确保到2021年底,实现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继续抓好监测排查、清洗消毒、调运监管、禁用餐厨废弃物等防控措施。积极做好分区防控的准备工作,探索实行生猪及产品指定通道,严格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和点对点调运,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无疫小区。规范疫情处置,发现疑似疫情,严格按照疫情处置方案,及时报告和处置。

()全力保障生猪生物安全。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多项防疫管理制度,加强人流、物流、猪流、车流的管控,落实物理隔离、化学消毒、生物免疫等综合措施,实施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工程,扎实做好猪场防护,全面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并规范疫情报告。对迟报、谎报、瞒报、虚报疫情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强化动物疫情监测排查。强化疫情监测政策宣传,加大监测力度,重点做好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企业及运输车辆等环节和高风险地区监测,及时消除疫情隐患。积极推进养殖场()、加工企业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及时报告异常情况;严格落实屠宰企业批批检、全覆盖制度,确保问题猪肉不出屠宰场。继续开展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授权,开展第三方检测,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的动物防疫服务组织。

()加快推进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健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体系,积极出台扶持政策。充分利用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全面推进专业化集中处理。利用国家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资金,支持无害化处理企业提升收集、转运、处理等各环节生物安全水平,确保无害化处理企业可持续运转。

()切实加强畜牧兽医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基层畜牧兽医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基层机构队伍;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进一步明确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工作职责,并补齐人员;加强县兽医实验室技能支持能力,强化乡镇畜牧兽医站监管职能;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队伍建设,改善现有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配足配齐村级防疫员,满足当前畜牧业发展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

(十一)持续推进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积极争创部、省、市级标准化示范场,总结推广典型模式,辐射带动标准化生产水平的提高,促进生猪产能的提升。

(十二)科学规范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发展。按照科学布局、相对集中、提高标准、压点升级、整合资源的原则,继续推动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优化生猪主产区 3个生猪屠宰产能布局,继续整顿清理小型屠宰场点,严禁私屠滥宰。要加强对生猪屠宰企业监督管理,通过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确保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制度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常态化。

六、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 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开发区对支持、发展本地区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把支持发展生猪生产和猪肉保供稳价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好生猪稳产保供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

()强化协调配合。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业发展中心要强化生猪稳产保供的监管主体责任,主动履行牵头职责,会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动各项扶持政策落实落地落细,促进生猪产能恢复。

()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广播喇叭等媒体,积极宣传扶持生猪生产的资金、土地、环保、金融等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宣传生猪增养复养成功典型案例及生产形势利好预期,努力营造加快生猪生产的良好氛围,增加养殖信心,稳定市场预期。

()强化法治保障。严格落实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督促养猪场()、屠宰加工企业等市场主体依规、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查处生猪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违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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