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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关于补贴规模猪场(含种猪场)
霍邱县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关于补贴规模猪场(含种猪场)购买种猪项目实施要求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 时间:2022-02-10 14:32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资金安排:安排资金100万元

2.扶持内容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更新的种猪(含二元母猪)给予适当补贴。

1)补贴种公猪站购买种公猪

申报条件:对县内种公猪站(种公猪当年存栏40头以上且有相应的设施设备)引进的种公猪给予补贴。引进的种公猪需是经性能稳定、遗传评估及外观形状成绩达到祖代以上且需来源于国家核心育种场或省种猪生产性能测定中心测定评估的优秀种公猪。

补贴标准:引进的种公猪每头按照不高于3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申报补贴的种公猪头数不得超过验收时存栏种公猪头数的40%。

申报材料:1.申报补贴时需提供种猪供应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副本)、《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购买种猪发票、引种证明(包含品种、性别、头数等)、系谱卡、检疫证明(包含耳标编号)、非洲猪瘟监测报告及购买种猪离开种猪供应企业、上下高速、到达目的地时乡镇畜牧兽医站到场验收的图像等资料;从省、市外引进种猪的企业,还要提供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批复或跨省、市引进种畜禽“点对点”调运备案表。3.项目申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副本)、《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项目申报单位的相关土地、环评等材料(土地备案意见或养殖用地非禁养区证明,环评备案登记表等)。

2)补贴规模猪场(含种猪场)购买种母猪

申报条件:1.圈舍面积达到1000以上或存栏能繁母猪5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企业。2.原则上规模猪场(含种猪场)引进的纯种母猪、二元母猪需来自取得省级及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核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引进本地品种(霍寿黑猪纯种母猪)需来自取得市级及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核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霍寿黑猪种猪场。

补贴标准:对规模猪场(含种猪场)购买纯种母猪、二元母猪给予补贴,根据实际引进数量和剩余资金据实确定。

1.种猪场引进纯种母猪,按照每头不高于8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规模猪场(不含种猪场)引进纯种母猪,按照每头不高于4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2.规模猪场(含种猪场)引进二元母猪,按照每头不高于4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3.规模猪场(不含种猪场)从市级及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核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霍寿黑猪种猪场引进霍寿黑猪纯种母猪,在纯种母猪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每头增加补贴100元。

4.每个规模猪场奖补资金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材料:1.申报补贴时需提供种猪供应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副本)、《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购买种猪发票、引种证明(包括品种、性别、头数等)、检疫证明(包含耳标编号)、非洲猪瘟监测报告及购猪离开种猪场、上下高速、到达目的地时乡镇畜牧兽医站到场验收的图像等资料,若是种猪场引进种猪还需提供本企业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从省、市外引进种猪的企业,还要提供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批复或跨省、市引进种畜禽“点对点”调运备案表。3.项目申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项目申报单位的相关土地、环评等材料(土地备案意见或养殖用地非禁养区证明,环评备案登记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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