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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2021年度关于公布废止、失效和继续有效(建议修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1-08-20 09:25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中心所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要求,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法办发〔20215)要求,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对2021430日之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2187日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09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即废止、失效和继续有效(建议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经清理,对2021430日前印发的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的文件宣布废止和失效。凡宣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2.继续有效(建议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

2021820

附件1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文件起草或

实施单位

 

清理意见

1

关于修改霍邱县畜禽规模养殖区划定方案有关条款的通知

霍政办秘〔201745

畜牧中心

废止

2

关于印发《霍邱县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霍政办秘〔2017198

畜牧中心

废止

3

关于印发《霍邱县种养循环发展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霍政办秘〔2018168

畜牧中心

废止

4

关于切实加强全县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通知

政办〔200496

畜牧中心

废止

 

附件2

继续有效(建议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文件起草或

实施单位

 

清理意见

1

关于印发霍邱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霍政办秘〔2018134

畜牧中心

继续有效

2

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霍政办〔20201

畜牧中心

继续有效

3

关于印发霍邱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霍政办秘〔20208

畜牧中心

继续有效

4

关于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霍政办秘〔202016

畜牧中心

继续有效

5

关于印发《霍邱县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霍政办秘〔202034

畜牧中心

继续有效

6

印发关于环境清洁、消毒灭源和禁止泔水喂猪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霍政办秘〔2018241

畜牧中心

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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