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发展生猪生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响应农业农村部对生猪调出大县实行的奖励政策,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198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皖财建〔2022〕1179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皖财建〔2023〕406号),中央财政下达我县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776万元,加上霍邱县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结余386.58万元,合计1162.58万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县生猪生产发展,支持规模猪场(小区)实行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设施化、无害化生产,不断提高我县生猪养殖水平,走高质量发展畜牧业的道路,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主要考虑政策引导,突出重点、扶优扶强。公平、公开、公正、透明,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实行项目申报制,易操作、可核查,同一建设内容不重复奖补,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激励发展。
四、工作目标
1.政策引导,突出重点、扶优扶强。
2.公平、公开、公正、透明,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3.实行项目申报制,易操作、可核查,同一建设内容不重复奖补,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激励发展。
五、主要任务
(一)支持2021年以来新建、扩建规模猪场发展建设;
(二)支持规模猪场车辆洗消通道建设;
(三)支持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中心、生猪屠宰加工企业消毒通道建设;
(四)奖励霍寿黑猪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
(五)补贴规模猪场(含种猪场)购买种猪;
(六)支持规模猪场商品猪开发与利用;
(七)扶持国家统计局生猪中小型监测点发展;
(八)生猪产业发展支出;
(九)支持规模猪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建设;
(十)支持安徽省道路运输动物入皖指定通道霍邱县检查站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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