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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霍邱县农业农村局粮改饲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0-12-18 15:14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负责人解读】霍邱县农业农村局粮改饲政策解读

粮改饲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区域

 答:实施粮改饲项目遴选乡镇条件为:一是草食家畜养殖基础好,规模化程度较高;二是气候、水土条件适宜发展规模化饲草料种植;三是政府重视种植结构调整和草食畜牧业发展;四是农民粮改饲积极性高、养殖场收贮条件好。

(二)实施内容

 答:优先选择禁养区以外具有较大规模青贮饲草料收贮能力且就近消纳畜禽排泄物能力强的草食家畜养殖场为主,兼顾具有稳定青贮饲草料供销订单的专业收贮企业(合作社)。其中,养殖场单体奶牛存栏5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50只以上。专业收贮企业一次性收贮青贮饲草料达到1000吨以上,收贮的原料必须在本县范围内种植,青贮的饲草料必须优先供应本县养殖场(户)。三个品种可以同时选择,也可以选择其中某个品种。

(三)补助标准与资金用途。

 答:在确保完成全株青贮数量任务的情况下,根据下达本县补助资金规模确定具体补助标准,且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优质饲草料收贮工作。

(四)项目实施期限及任务。

 答;2020 年粮改饲项目在 2020 12 31 日实施完成。

(五)任务及资金分配

 答:按照以养带种和乡镇自愿,结合玉米种植面积,按照补助标准,分配我项目资金按照验收审核结果拨付到场户,确保项目目标完成。

(六)项目审批、备案

 答:根据省级发布的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省级农业财政项目资金四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农财〔201582号)精神,并按照财农〔201659号规定的具体操作程序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七)项目实施主体。

 答:项目实施主体为规模化草食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购企业(合作社)。各个实施主体要与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签订粮改饲项目目标责任书,主要包括全株玉米青贮数量、种植面积、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等。若项目实施主体是收购的则必须要有与农户签订全株青贮收购合同,主要包括收购全株青贮的数量、种植面积等。所有实施项目主体必须要有全株青贮种植、全株青贮过程的彩色照片、土地租赁合同。

(八完善全株青贮设施设备。

 答:项目县农牧部门要积极组织实施粮改饲项目的规模场(企业、合作社)和专业收贮企业(合作社),对照目标任务要求,完善强化永久性青贮池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青贮机械设备等,做好青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在有限的青贮收割期间,做到全株青贮能收割、可粉碎、装得下、贮得好。

(九)资金补贴方式和标准

 答:补助资金发放采取先收后补方式。青贮饲料收贮补贴每不高于166元。按照每立方米全株青贮折合 0.8 吨、每吨干草折合 3 吨鲜全株青贮草料计算收储数量。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青贮种植数量、收贮青饲料量的核定工作。工作人员要逐场逐户核查,认真核实青贮种植产量、收贮规模,准确核定补贴资金数额等工作。核定的青贮饲料收贮数量须经供需双方及核查人员三方共同签字确认。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额度等经核实无误后,进行张榜公布,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助款。优先支持带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的养殖、收贮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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