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当前我县砂石统一经营管理制度不完善,需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砂石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切实保护我县砂石资源,建立淠河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体制,进一步提升管砂治砂水平,充分发挥我县淠河砂石资源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起草过程
为推进淠河河道采砂统一管理,我站积极开展《实施意见》起草工作,先后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主动征求公众意见,梳理淠河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流程和优化措施,2018年5月形成初稿,于2018年7月16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试点探索砂石统一经营,完善管理制度,实现我县淠河河砂由粗放性开采向集约性开采转变,实现生态保护,社会治理,经济开发的共赢,推动砂石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
五、主要内容
本实施意见共有五个模块:
第一模块是总体思路。《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是“政府主导、民营参与、依法管理、有序开采”,以县属平台公司采取统一管理经营模式,在“五定”方案基础上选定河道采砂承揽人作为河砂开采生产者。
第二模块是目标计划。一是先行在河道选择试点统一经营,探索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制度。二是按照“五定”方案,选定采砂承揽人,统一管理经营。三是采用“五统一”管理模式,实现我县淠河砂石由粗放性开采向集约性开采转变。
第三模块是管理模式。成立工作领导组综合协调职能部门和乡镇依法打击非法采砂,成立联合执法队伍,依法打击非法采砂和非法砂石堆场,县砂石公司在县砂石管理站的监管指导下,统一经营销售河砂。
第四模块是职责分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第五模块是实施步骤。一是制定方案,即《霍邱县淠河河道采砂统一管理实施细则》《霍邱县淠河砂石开采销售价款收入与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文件。二是成立县砂石公司,完善公司各项制度,市场化运作。三是合理经营,由县砂石站牵头,指导砂石销售价格,按照淠河采砂规划,确定开采范围和开采深度。
六、创新举措
《实施办法》要求,我县淠河河道采砂实行统一经营管理模式,推进我县淠河砂石由粗放性开采向集约性开采的转变。
七、保障措施
强化职责履行,明确部门职责,推动部门联动配合,形成强大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完善采砂考核奖惩措施,建立“乡干包村、村干包段”的网格化责任包保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