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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关于实行城区河砂袋装化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砂石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3-05-13 15:38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砂石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霍政办〔2022〕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散砂管理,规范城区河砂销售行为,切实解决群众用砂需求,大力推行城区河砂袋装化。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全县霍邱县砂石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领导组会议安排,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求,年初县砂石管理中心启动调研。4月份,县砂石管理中心形成《实施方案》(初稿),县政府4月24日组织召开座谈会,随后根据意见形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相关单位和乡镇征求了意见建议,结合意见不断修改完善。2023年5月10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规范城区河砂销售行为,保障城区群众民生用砂,保护城区道路及公共基础设施,维护城市环境,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为目标,我县城区内物业小区全面实行用砂袋装化,严禁在人行道、小区门口及周边堆放销售散砂或散砂进入小区。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重点是为在城区推行袋装化,实现城区内物业小区全面袋装化,严禁在人行道、小区门口及周边堆放销售散砂或散砂进入小区。方案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分别是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同时强调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扎实推进城区河砂袋装化工作。
    六、创新举措
    推行城区河砂袋装化是主动作为、积极探索之举,在满足城区居民用砂需求,便民利民的同时助力打击城区非法砂石堆场,切实保护市容环境。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有关部门、乡镇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舆论和群众的宣传作用,为推行城区河砂袋装化创造有利条件、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强化职责履行。各有关部门、乡镇要严格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主动靠前、勇于担当,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要注重联动配合、沟通协调,强化城区用砂管理,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解读单位:县砂石管理中心;解读人:汪洪波;联系电话:0564-6081880;地址:霍邱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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