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当前,我县境内非法开采、盗采、偷采砂石资源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地方存在违规经营砂石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县砂石管理中心牵头起草了《霍邱县人民政府加强全县砂石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2022年12月提请县政府正式印发。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进一步加强全县砂石资源管理,防止各类涉砂违法行为,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现砂石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力赋能。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按照县政府2022年度工作要点和月例会工作安排,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求,年初县砂石管理中心启动调研。6月份,县砂石管理中心形成《实施意见》(初稿),县政府召开了相关职能部门座谈会。10月形成《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相关单位和乡镇征求了意见建议,结合意见不断修改完善。2022年12月20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优化砂石资源管理方式,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切实改变砂石资源管理现状。进一步厘清砂石资源经营管理秩序,推进砂石资源科学开发利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实现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是霍邱县为全面规范砂石资源开采、加工、运输、经营秩序,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依法、规范、有序而制定的政策。全文共五个部分,主要从工作目标、管理范围、管理措施、工作职责、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表述,结合霍邱县实际情况,着力落实砂石管理、经营和执法等重点工作任务。
六、创新举措
《实施意见》明确了砂石资源政府统管内容和部门工作职责,设立了县砂石管理联合执法大队,理顺了砂石管理经营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遏制涉砂非法违法行为,有效解决国有资源流失问题。
七、保障措施
强化职责履行,加强问题研判分析,推动部门联动配合、沟通协调,形成强大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强化纪律保障,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明确监督方式,促进履职尽责,对拒不配合、采取暴力等手段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坚决从严打击;对群众信访举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坚决快查快处,严肃追责问责。
(解读单位:县砂石管理中心;解读人:杨翠荣;联系电话:0564-6081880;地址:霍邱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