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重点工作 |
责任部门 |
1 |
持续推进全县砂石资源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河道非法偷砂盗砂、非法运输砂石和各类违法违规经营砂石行为。 |
县砂石管理中心 |
2 |
开展城北袋装砂销售点经营销售工作,并做好监管;继续对城南销售点进行选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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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做好汛期防汛各项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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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推动全县砂石经营场所布局工作,加快推进乡镇砂石经营场所布点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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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继续做好淠河砂场经营销售监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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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0564-6081880(来电);霍邱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