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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砂石管理中心机构简介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砂石管理中心 时间:2024-03-18 17:27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霍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霍邱县砂石管理站的通知》(邱编﹝2005﹞24号)和《关于印发霍邱县砂石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邱编﹝2021﹞46号)文件精神,县砂石管理中心是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一、县砂石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砂石管理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砂石开采综合协调和统一管理工作,落实铁矿企业废矿石管理的地方性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县砂石开采规划及砂石开采年度计划。牵头河道采砂劳务承揽招标工作。

(三)协调河道采砂经营运输等有关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维护河道采砂经营秩序。

(四)监管河道采砂经营销售工作,牵头拟定砂石开采的经营销售利益分配方案。协调处理砂石管理及砂石资源处置等重要工作。

(五)负责铁矿企业采掘废矿石处置利用的监管工作,统筹安排好废矿石需求和外运等事项。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县砂石管理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研究拟订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人事、党建、督查督办、考勤考核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文电、保密、信访、档案、信息以及会务、文印、采购、设备维修、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文明创建、招商引资、乡村振兴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单位对外接待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负责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服务及业务办理咨询工作;研究砂石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完善措施和促进工作的建议;参与拟订砂石开采规划及砂石开采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砂石市场行情、运销动态调研;负责砂石管理信息化系统、砂场基建、维修项目建设等管理工作;负责各砂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协调指导工作;负责砂石相关票据的印制、发放、回收、核销工作建立健全全县铁矿企业废矿石源头监管信息平台,监测分析废矿石处置利用状况。

(三)稽查股(监控中心)。负责对基层砂石站点的日常巡查;负责对砂场运营实施24小时监控,对异常情况进行预测预警预报,并提出处置方案负责受理砂石管理经营销售投诉举报工作,以及相关事件处理;组织协调河道采砂监管的综合执法工作,依法维护采砂经营销售秩序;监督管理运砂车辆,查处不正当装运行为,组织开展驾驶员和劳务企业诚信建设工作;负责各种稽查台账、监控信息、巡查日志等有关资料的记录、整理、存档工作。

(四)财务股。编制部门预算并贯彻执行;拟订有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负责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三、县砂石管理中心编制情况

县砂石管理中心事业编制1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总工程师1名,股级职数4名。

 

 

 

办公地址:霍邱县政府大院第二办公区

邮编:237400

电话(传真):0564—6081880

邮箱:hqxssglz@163.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负责人:刘树红(党组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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