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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县数管局】《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霍邱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数管局(政务服务局) 发布时间:2019-05-27 09:1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做好《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霍邱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现就《实施方案》提出以下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16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秘〔2019〕5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方案》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针对市场、企业、人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再造优化流程、精简合并事项、实施分类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实现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四统一”。

    三、《实施方案》工作任务

    一是通过“减、调、转、并”,精简审批环节。精减审批事项和条件,清理无法律依据的事项和前置条件;调整审批时序,解决制约审批手续的瓶颈;转变管理方式,将依申请办理事项转为部门内部环节;合并审批事项,减少申请人单独申报环节。

    二是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由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会议联审,限时回复,会议通过的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审批,每一阶段审批结束后,建设单位一次性领取相关审批文件。

    三是构建“一张蓝图”。全面梳理我县各类规划与空间管控要素,建立“多规合一”协调机制;制定项目生成管理办法,基本形成“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

    四是实行联合图审,联合测绘、联合勘验、联合验收。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规划、国土、消防、人防、档案等部门和单位实行限时联合验收,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对于验收涉及的测量工作,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

    五是设立“一个窗口”。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整合各部门和各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 

(解读单位:霍邱县数管局     解读人:王俊中(数管股)   联系电话:2717009   地址: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三楼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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