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为更好地完成今年“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目前任务,现将《霍邱县“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绩效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
霍邱县“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绩效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绩效管理,提高项目效益,根据中央、省改善民生决策部署和省、市、县民生工程有关要求,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六安市加快实施“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工作方案》(六数管〔2020〕21号)、《霍邱县加快实施“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工作方案》(霍公开办〔2020〕2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总体要求:聚焦绩效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实施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落实,查找薄弱环节,规范资金使用,着力提高“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资金管理水平及项目实施效果。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分级管理,各负其责。按照《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绩效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19﹞13号)、《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六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安市医疗保障局 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六安智慧健康建设实施方案之“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数管〔2020〕20号)要求,县数管局、卫健委、财政局等部门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二)定性分析,定量评分。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定量为主的方法开展绩效评价,县级形成项目评分和各乡镇(开发区)评分。
(三)目标导向,加强应用。注重目标导向,绩效目标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场景推广应用,重点评价项目实施情况和效果。
第二章 评价对象、内容和依据
第四条 绩效评价对象为31个乡镇(开发区)的“安康码”推广应用情况。
第五条 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过程情况。具体内容包括监督检查、信息报送、媒体宣传和公开公示等方面情况。
(二)项目产出情况。具体内容包括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等方面的情况。
(三)项目效果情况。具体内容包括长久运行和社会影响、响应速度、满意度等方面的情况。
第六条 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包括:
(一)《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关于印发加快推广使用‘安康码’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疫控办﹝2020﹞260号);
(二)《六安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2020年33项民生工程工作进度安排表>的通知》;
(四)《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六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安市医疗保障局 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六安智慧健康建设实施方案之“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数管〔2020〕20号)
(五)《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六安市加快实施“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数管〔2020〕21号)
(六)《霍邱县加快实施“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工作方案》(霍公开办〔2020〕23号)
(七)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
(八)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章 评价指标
第七条 本专项评价指标由3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构成(详见附件评价指标表)。
第八条 绩效评价综合采用比较法、专家评议法、公众评判法、成本效益法等方法进行。
第四章 评价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各乡镇(开发区)当年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报县数管局。县数管局于次年1月10日前完成对乡镇(开发区)绩效评价,形成评价报告提交县财政局和县民生办。
第五章 评价结果运用
第十条 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按得分的高低依次分为优秀(S≥90)、良好(90>S≥80)、一般(80>S≥60)、差(S<60)四个等级。
第十一条 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县级民生工程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在全县形成争先进位的良好实施氛围。
第十二条 针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县数管局将认真梳理、分析。对涉及政策制度层面的问题,将进一步研究完善;对涉及地方实施方面的问题,将督促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县数管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根据国家、省、市和县有关政策适时调整。
附件:霍邱县“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绩效评价指标表
附件
霍邱县“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绩效评价指标表
序号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1 |
过程 |
监督检查,信息公开 |
监督检查 |
8 |
是否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安康码推广运用工作等进行监管。 |
1.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得2分; 2.至少开展一次安康码应用推广工作专项督查,有相关会议记录、督查结果,得3分; 3.监督检查中没有问题或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的,得3分。 |
2 |
信息报送、媒体宣传和公开公示 |
10 |
是否按要求报送“安康码”民生工程相关资料,是否加强媒体宣传,是否做好必要信息的公开公示。 |
1.按要求报送其他日常工作材料、年终自评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等,得3分; 2.加强“安康码”民生工程媒体宣传,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电视台、党报党刊和其他主流媒体宣传或发表“安康码”信息1篇(次),得3分,少一篇(次)扣1.5分;在市级电视台、党报党刊和其他主流媒体宣传或发表“安康码”信息2篇(次),得2分,少一篇(次)扣1.5分。 3.按要求及时公示安康码推广应用情况的,得4分,不公示不得分。 |
||
3 |
产出 产出 (50分) |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
“安康码”申领及使用 |
36 |
考核“安康码”在辖区范围内申领及使用情况。 |
1.以各乡镇(开发区)常住人口数为基数。 申领率=(申领人数/常住人口数)×100%。 (1)申领率≥80%,得12分;(2)80%>申领率≥60%,得6分;(3)申领率<60%,不得分。 2.人均核验数=核验总次数/申领人数。 (1)人均核验数≥5,得12分;(2)5>人均核验数≥3,得6分;(3)3>人均核验数≥1,得3分;(4)人均核验数<1,不得分。 3.人均亮码数=亮码总次数/申领人数。 (1)人均亮码数≥8,得12分;(2)8>人均亮码数≥5,得6分;(3)5>人均亮码数≥3,得3分;(4)人均亮码数<3,不得分。 |
4 |
“安康码”三卡合一推广应用 |
10 |
实现“安康码”与医院推广应用。 |
在乡镇(开发区)医院实现扫“安康码”出入核验,少完成一个医院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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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为民服务中心场景应用 |
5 |
打通“安康码”与政务数据共享渠道,实现政务服务中心扫码出入等功能,推进“安康码”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应用全覆盖。 |
1.乡镇(开发区)为民服务中心安装配置的扫码墩,实现“一码出入”,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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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产出质量 |
数据安全性 |
10 |
是否对“安康码”采集的数据进行安全管理。 |
数据安全保障到位,未出现数据泄露现象,得10分,出现一次数据泄露事件扣完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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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产出时效 |
完成及时性 |
6 |
通过对“安康码”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实施时效进行评价,判断目标任务是否按计划时间完成。 |
在乡镇(开发区)为民服务中心场景应用及其他场景应用等工作,均需在当年11月初前完成,未能按时完成的适当扣分。 |
|
8 |
效益 (20分) |
项目效益 |
长久运行和社会影响 |
10 |
是否建立“安康码”长久运行机制以及是否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
1.建立“安康码”长久推广、长效使用的机制,得3分; 2.加强“安康码”民生工程舆情管控,每出现一次“安康码”上访事件或负面舆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扣3分,超过2次扣完6分并取消年度优秀等次评选资格。 |
9 |
响应速度 |
5 |
考核“安康码”红黄码摸底排查情况。 |
是否及时排查清理本辖区内红黄码情况,及时解决的,得5分,否则不予以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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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满意度 |
10 |
考核社会公众对“安康码”民生工程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满意度=(调查回答满意的人数/实际调查人员总数)×100%。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现场走访或电话访问、皖事通推送、服务评价等一种或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满意度达到90%,得10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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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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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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