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关于印发霍邱县政务服务“一窗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现就《实施方案》提出以下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为深化综合窗口改革,进一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根据《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省政府第290号令)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整合政务服务办理窗口,优化审批业务流程,实行“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出件,部门办理、集中审批”的“一窗制”改革工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并联审批、减材料、减时限等问题。营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的政务服务环境。
三、《实施方案》工作任务
一是设置“一窗制”政务服务窗口。建立行政审批综合服务区,设置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8个。综合服务窗口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备,由县数管局统一管理。。
二是优化业务流程。将“一窗制”政务服务改革与“放管服”各项改革任务紧密关联,全面梳理进驻大厅行政审批及“大一件事”事项。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事项按链条梳理,实现同一链条中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一站式办结”,开展“全链条”办理。统一梳理编制“全链条”业务办理流程、办事指南等按统一标准开展相关服务。
三是规范运行方式。使用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网,接受统一监管。要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等制度,促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各审批部门要统筹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的管理协调,及时办理由综合窗口通过网上提交的相关材料审核工作,审批办理的结果及证照由综合窗口统一出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