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简介

浏览次数: 来源:数管局 时间:2024-03-18 10:15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第一条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霍邱县机构改革方案》(六办〔2019〕5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霍邱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邱发〔2019〕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数据资源管理、政务服务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数据资源以及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数据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县数据资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本县信息化相关规定、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

(二)推行上级制定的数据资源的采集、存储、使用、开放、共享等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研究智慧城市建设发展的措施并抓好实施工作;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项目的推进工作;指导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部门开展信息化建设,并实施考核。

(三)负责本县大数据管理库、政务和公共资源平台的建设管理和咨询服务。

(四)统筹推进数字经济,构建现代化信息技术和产业生态体系;负责以大数据为引领的信息产业行业管理。

(五)负责本县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大数据、信息化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

(六)开展《网络安全法》等普法宣传,配合开展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七)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体大厅、线上大厅、移动端和自助终端“四位一体”的新型政务服务体系。

(八)指导乡村两级加强本级为民服务大厅建设,规范开展为民服务工作。

(九)对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实施督办指导和协调服务。

(十)负责对进入县政务大厅审批服务项目的确定和调整。

(十一)做好本县政务外网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保障本级政务外网安全可靠运行。

(十二)负责对县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入推进数据资源信息化在政府管理、社会发展和治理领域的应用。

第四条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处理党务工作;负责重要综合性文件及有关材料的起草、审核、收发、文印、保密、归档工作;负责日常会议的会务准备、材料整理和新闻宣传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上级来文电的收发整理,提出拟办意见,处理各级各部门的来文抄件;负责来人接待服务、办公用品、耗材采购工作;管理和使用印章、介绍信;管理、维护计算机网络;负责本部门网页及公告、业务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值班安排、安全保卫工作。

(二)数据资源管理股。拟订信息化相关规定、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数据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实施本县数据资源的采集、存储、使用、开放和共享;负责本县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大数据、信息化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指导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部门信息化建设并实施考核;建设管理大数据库、政务和公共资源平台,并做好咨询服务;负责数据资源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统筹推进数字经济,构建现代化信息技术和产业生态体系;负责以大数据为引领的信息产业行业管理;开展《网络安全法》等普法宣传,配合开展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数字经济和信息化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参与重大项目的招标采购和合同审签;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三)行政审批管理股。指导各窗口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业务工作;协调窗口与服务对象、窗口之间的业务工作;负责重大事项联审(联合踏勘)的组织协调和业务衔接,参与例会工作和上报事项的手续办理;负责审批服务业务统计报表的汇总、整理、分析及材料归档工作,并指导各窗口的业务统计;配合做好业务考评工作;负责联办件、承诺件等各类办件业务抽查、重大事项办理的跟踪、督促和承诺件的预警提醒、督促落实工作;负责检查审批服务各类业务办件制度,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并做好退回件的复核裁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对审批服务内容、办事程序、运行制度的修改完善和解释工作;组织召开审批办证联审会议,协商解决重大事项的有关问题;负责对进入县政务大厅审批服务项目的确定和调整;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体大厅、线上大厅、移动端和自助终端“四位一体”的新型政务服务体系;督促指导乡村两级政务大厅建设,规范开展为民服务工作;收集汇总服务对象对窗口服务评价意见,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负责办件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四)基础设施安全股。负责按照全市政务外网统一规划和建设规范,做好本级政务外网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本级政务外网安全可靠运行,负责本区域内政务外网接入工作;协助完成上级业务应用落地实施工作,统一调度开展各项工作。

(五)绩效管理股。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局机关例会、联审会等确定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办理落实;督促检查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纪律、上下班考勤和标准化服务等情况;负责人事、财务管理、后勤保障工作;组织机关和窗口服务工作、窗口工作人员的评先评优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服务对象的接待和投诉处理以及来信来访的登记和回复;承担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人士作为评议监督员,并做好意见征求、联络工作;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的对窗口的政风、行风评议考核工作。

第五条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职数5名。

第六条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工作日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办公地址: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3楼(蓼城大道与蓼中路交叉口);联系电话:0564-2717006。

负责人:张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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