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新明委员:
您在霍邱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深做实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依据部门职能职责,目前,我局管理的市政道路主要有光明大道等30余条市政及其附属设施(含路灯)等,同时负责城区的清扫保洁工作。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在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的前提下我局先后对蓼城大道东、光明大道等10余处道路交口实施改造,保持人行横道与路面平整衔接,方便机动车通行,减少人员行走时的安全隐患。对一些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的路口(如蓼城大道西仁豪酒店门口),待公安交管部门完善相关交通设施后我局适时予以改造。
二是对光明大道等几条城区主要的市政道路的人行步道砖、侧石等附属设施予以维修,共维修600余处近4000余平方米。同时,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及时维修破损路面、人行步道砖等。
三是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力度。2024年4月1日,新一轮环卫一体化项目中标公司福龙马城市环境服务(霍邱)有限公司进场作业,我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作业标准等加强监管,加大厨余垃圾的收集和泔水倾倒管理,定期清理雨水口,确保城区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清洁。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办复类别:A类
联 系 人:朱丽平
联系电话:0564-6022191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