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松委员:
您在霍邱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治理霍邱中学校园外电动车乱停乱放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对于您的提案内容,我局非常重视,局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了会议,就您提出的政协提案及5条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
1、落实学校责任,可借鉴学习霍邱二中做法,将学生电动车辆全部停放在校园内统一管理。我局将协同公安交管部门加强与霍邱中学沟通,由校方落实主体责任,拿出可行方案,规范学生电动车辆停放。
2、加大对大成路、礼堂路乱停乱放电动车、机动车管理,必要情况下拖离,保障道路畅通。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停车秩序的巡查,并配合公安交管部门维持车辆停放及交通秩序。
3、加大流动摊点管理,做到放学期间不占道经营,不乱丢垃圾。城北大队在每天下午放学期间安排有执法队员定岗看守(直至学生全部进入校园学习),时刻提醒并监管摊贩规范摆摊及摊位卫生情况,同时充分发挥学校的作用,对学生及家长进行环境卫生宣传教育,自觉做到不乱丢垃圾。
4、规划场地,利用学校对面空余场地,规划流动摊点以及电动车停车场。为拓宽就业渠道,满足学生就餐需求,我局城北大队在学习借鉴六安市城管局校园周边小吃摊点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对霍邱中学及校园周边进行实地调研,统一将流动小吃餐饮规范在霍邱中学校园大门对面花砖上有序经营。对经营时间、经营地点、环境保洁及不得阻碍交通等事项逐户进行宣传告知,督促摊贩不得提早和超出经营范围,做到人走地净不留垃圾。坚持经常化执法检查,对违反市容法规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堵塞交通等行为的予以指出,责令商贩及时整改。通过治理,切实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
关于“规划电动车停车场”事宜,待县政府有整体规划部署,将严格执行落实。
5、加大巡查力度,特别是放学时间段,加大交警、城管巡查力度,保障道路畅通。对于霍邱中学及校园周边市容秩序,我局城北大队始终做到常态化监管,常抓不懈,努力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整洁、舒适的教学环境。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城市管理工作多提宝贵建议或意见。
办复类别:A类
联 系 人: 余军
联系电话: 0564—6022220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