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霍邱县城管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75号提案(李秀丽委员关于优化物业管理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建议)的答复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城管局 时间:2024-08-30 11:24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李秀丽委员:

您在霍邱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优化物业管理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事关千家万户,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市民对居住生活环境的要求也不断提高,涉及物业管理的相关矛盾和问题也随之越来越多,居民、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存在着不少矛盾和问题。自物业管理职责划转至我局以来,从局领导、物业管理股、物业服务中队都高度重视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安徽省价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安徽省、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安徽省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霍邱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该《考核暂行办法》含有:霍邱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常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霍邱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年度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霍邱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动态考核登记表、《安徽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对失信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惩戒措施。

2023年以来至今,我局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属地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委、消防救援大队主要围绕物业服务、管理制度、收费标准、业主满意度、信访诉求(有效诉求)等对城区住宅物业企业开展五次季度考核、一次年度考核,并通过霍邱手机台、霍邱发布等网络媒体,向社会发布“红黑榜”名单。

根据安徽省《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之间关系,调处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纠纷。我局作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除认真履行职权工作外,积极参与到小区内部矛盾纠纷调解中,尽可能解决业主的合理诉求,满意率达到98%。下一步,物业主管部门将夯实物业管理基础,提升物业服务满意度,打造出靓丽的红色物业。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办复类别:A类

  人:曹鹤

联系电话:0564-60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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