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委员:
您在霍邱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学校旁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您提的建议内容,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并将其纳入日常管理工作范畴。2023年、2024年我局分批组织执法骨干前往六安市城管局学习借鉴市局在学校周边流动摊贩好的做法和经验。
(一)疏堵结合,设置临时摊点经营点。按照城区中小学校所处路段位置和周边环境的不同,考虑到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和弱势群体生计需要,本着疏堵结合原则,在不影响市容和妨碍交通前提下,采取“设点”“划线”等措施,将校园周边流动摊点引导至临时摊点经营处规范管理,要求摊主在统一地点、统一时间内经营,同时自备垃圾桶,保持摊位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做到人在地净、人走地清。
(二)校方联动,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其至附近临时摊点群内规范经营,在为摊贩明确合法经营途径的同时提升其配合城市管理,维护城市环境的意识。与校方联动,加强学生及其家长的宣传教育,促使家长、学生自觉遵守学校规定,树立健康的消费理念。
(三)增强服务意识,改变执法理念。采取早、晚薄弱时段定岗看守和管理中队定期检查的方式,发现摊贩不按规定占道摆摊、提前摆摊、摊位卫生不清洁等问题,耐心劝说,督促或帮助摊主及时改正。同时管理中队坚持对监管过、纠正过、整改过的流动摊贩违规行为进行循环查看、反复强化,做到巡查制度化、管理常态化、监管动态化,确保整治后不反弹。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城市管理工作多提宝贵建议或意见。
办复类别:A类
联 系 人: 余军
联系电话: 0564—6022220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