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谦萍委员:
您在霍邱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早夜市临时摊点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我局城南、城北大队积极探索城区早夜市临时摊点疏导及规范管理,结合城区实际,在遵循不影响道路通行、不干扰群众生活的原则,借鉴学习六安市城市管理局早夜市摊贩管理经验并充分听取吸纳周边群众意见建议,综合考量区域面积、设点位置、居民密度、群众需求、公共秩序等多方面因素的同时,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划设早、夜市临时流动摊点群,明确了经营类别和经营时段,实行定人定点定责管理。
2、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宣传引导。告知经营户在早夜市临时经营点经营时要保持地面洁净,无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无油迹、污水;严禁超时限、超范围经营;不得使用音响招揽顾客噪音扰民;要求烧烤商户安装油烟净化一体烧烤炉,使用时打开油烟净化设备,定期清洗、保养,避免油烟扰民;主动提醒和约束顾客大声喧哗吵闹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
3、结合我县创城和流动摊贩早晚“潮汐”特点,采取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排城管队员值守、错时巡查管控的方式,加大对早夜市临时摊点的巡查力度,采取劝离、提醒、帮助等人性化监管方式,主动引导帮助经营商贩文明有序规范经营。
下一步,我局将在早夜市现有管理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常态化监管,落实落细管理职责,将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和推动文明城市建设结合起来,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合法经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助推经济发展。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办复类别:A类
联 系 人: 余军
联系电话: 0564—6022220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