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法〔2024〕24号
城南执法大队、城北执法大队、市政与环卫管理服务处、园林办、物业管理股:
为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我局案件办理质量和数量,经研究,现将《关于加强城市管理执法案件办理工作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霍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19日
关于加强城市管理执法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
为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断完善执法办案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城市管理执法全方位全过程。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二、工作任务
1.明确办案单位和任务。城南执法大队、城北执法大队每单位每季度办理一般程序案件不少于2件,全年不少于8件。市政与环卫管理服务处、园林办、物业管理股每单位每季度办理一般程序案件不少1件,全年不少于4件。简易程序的处罚案件不计算在内,免于处罚案件数不得超过一般程序案件办理总数的15%。
2.加大行政处罚办案力度。以上各部门依据关于印发《霍邱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霍政办〔2009〕100号)精神,根据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2023年城管局权责清单中涉及市容环境卫生类、城市规划管理类、市政设施管理类、城市绿化管理类、环境保护类、物业管理类等行政处罚事项共56项,梳理本部门行政处罚清单,理清本部门权责事项,制定办案计划,加大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力度。同时对举报案件处置率、部门移送、上级交办案件办结率应达100%。
3.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执法办案重点环节、重点内容进行全程音像记录。各部门案件办结后要及时报局办公室、政务中心负责的同志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和“双公示”信息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对重大复杂案件,由法制股牵头组织法律顾问或专家开展案情分析研究。
三、奖惩措施
1.强化考核机制。局成立考核组,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组织办公室、监察股、法制股等相关股室,对各单位案件办理完成情况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汇总报局党组,同时全局进行通报。
2.强化评查激励。对案件办理数量和质量采取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等方式,开展案件评查评价,组织评选并发布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和指南作用。局每年组织一次“执法办案能手”评选活动,评选1-3人,每人奖励800元;“十佳案件”评选活动,评选3-5件,每件奖励600元;同时与职称评定挂钩(等同于局表彰),被评选的人员纳入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并优先推荐参加城市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
3.强化惩戒机制。对不达标的单位,一个季度不达标的,由局分管领导对其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连续二个季度不达标的,由局主要领导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连续三个季度不达标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写出书面原因,并全局通报;年度不达标的,由局党组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其单位职工职称评定和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包括:民主评议党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