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城市管理局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城管局 时间:2025-02-20 16:12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
1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5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现场勘查环节:可能存在利用职权收受好处,弄虚作假、审核不严、把关不细等问题;

3、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其他好处;超时决定;

4、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法定权限审查;故意让虚假材料通过审查。                                   5、送达环节:不及时送达行政许可文件。           

    1、严格遵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认真执行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制度,切实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

3、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市政园林与环卫管理服务处负责人、城管局窗口负责人
2 因特殊原因需要饲养家禽家畜 4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现场勘查及核量环节:可能存在利用职权收受好处,弄虚作假、审核不严、把关不细等问题;

3、决定环节:违法违规决定;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其他好处;超时决定;

4、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法定权限审查;故意让虚假材料通过审查。    

    1、加强业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公开许可事项、条件、程序、流程,实行首问责任制,强化外部监督;

2、严格执行法定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严格遵照“限时办结制”,杜绝“办件超时”等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4、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5、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6、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

执法大队负责人、城管局窗口负责人
3 因特殊需要占用环境卫生设施用地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 5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现场勘查环节:可能存在利用职权收受好处,弄虚作假、审核不严、把关不细等问题;

3、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其他好处;超时决定;

4、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法定权限审查;故意让虚假材料通过审查。5、送达环节:不及时送达行政许可文件。           

    1、严格遵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认真执行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制度,切实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

3、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市政园林与环卫管理服务处负责人、城管局窗口负责人
4 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审批 4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现场勘查及核量环节:可能存在利用职权收受好处,弄虚作假、审核不严、把关不细等问题;

3、决定环节:违法违规决定;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其他好处;超时决定;

4、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法定权限审查;故意让虚假材料通过审查。                                                                                                                         

    1、加强业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公开许可事项、条件、程序、流程,实行首问责任制,强化外部监督;

2、严格执行法定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严格遵照“限时办结制”,杜绝“办件超时”等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4、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5、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6、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

市政园林与环卫管理服务处负责人、城管局窗口负责人
5 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处置核准 4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现场勘查及核量环节:可能存在利用职权收受好处,弄虚作假、审核不严、把关不细等问题;

3、决定环节:违法违规决定;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其他好处;超时决定;

4、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法定权限审查;故意让虚假材料通过审查。                                                                                                                         

    1、加强业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公开许可事项、条件、程序、流程,实行首问责任制,强化外部监督;

2、严格执行法定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严格遵照“限时办结制”,杜绝“办件超时”等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4、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5、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6、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

市政园林与环卫管理服务处负责人、城管局窗口负责人
6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4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现场勘查及核量环节:可能存在利用职权收受好处,弄虚作假、审核不严、把关不细等问题;

3、决定环节:违法违规决定;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其他好处;超时决定;

4、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法定权限审查;故意让虚假材料通过审查。                                                                                                                         

    1、加强业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公开许可事项、条件、程序、流程,实行首问责任制,强化外部监督;

2、严格执行法定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严格遵照“限时办结制”,杜绝“办件超时”等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4、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5、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6、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

市政园林与环卫管理服务处负责人、城管局窗口负责人
7 大型户外广告、宣传品设置张贴和非永久性建(构)筑物搭建审批 4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现场勘查及核量环节:可能存在利用职权收受好处,弄虚作假、审核不严、把关不细等问题;

3、决定环节:违法违规决定;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其他好处;超时决定;

4、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法定权限审查;故意让虚假材料通过审查。                                                                                                                         

    1、加强业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公开许可事项、条件、程序、流程,实行首问责任制,强化外部监督;

2、严格执行法定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严格遵照“限时办结制”,杜绝“办件超时”等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4、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5、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6、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

市政园林与环卫管理服务处负责人、城管局窗口负责人
8 车辆清洗站设置 4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现场勘查及核量环节:可能存在利用职权收受好处,弄虚作假、审核不严、把关不细等问题;

3、决定环节:违法违规决定;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其他好处;超时决定;

4、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法定权限审查;故意让虚假材料通过审查。                                                                                                                         

    1、加强业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公开许可事项、条件、程序、流程,实行首问责任制,强化外部监督;

2、严格执行法定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严格遵照“限时办结制”,杜绝“办件超时”等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4、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5、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6、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

执法大队负责人、城管局窗口负责人
9    绿化管理审批 4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现场勘查及核量环节:可能存在利用职权收受好处,弄虚作假、审核不严、把关不细等问题;

3、决定环节:违法违规决定;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其他好处;超时决定;

4、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法定权限审查;故意让虚假材料通过审查。    

    1、严格遵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认真执行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制度,切实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

3、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市政园林与环卫管理服务处负责人、城管局窗口负责人
     严格执行法定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市政园林与环卫管理服务处负责人、城管局窗口负责人
    1、严格遵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认真执行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制度,落实办文办事限时制。

3、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确保决定的合法性、有效性。

市政园林与环卫管理服务处负责人、城管局窗口负责人
    1、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

市政园林与环卫管理服务处负责人、城管局窗口负责人
10 占用城市道路作为机动车辆停车场的审批   4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审查环节: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法定权限审查;故意让虚假材料通过审查。

3、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4、送达环节:不及时送达行政许可文件。

    1、严格遵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认真执行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制度,切实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

3、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执法大队负责人、城管窗口负责人
    1、严格遵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认定标准进行审查,认真履行初审、复审、终审职责。

3、建立并施行实行民主投票,集体决策制度。

4、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1、严格遵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认真执行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制度,落实办文办事限时制。

3、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确保决定的合法性、有效性。

    1、认真执行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制度,落实办文办事限时制;

2、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11 14、破坏公共环境卫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随地便溺、乱扔其他废弃物、焚烧垃圾和冥纸的处罚。15、未按照规定在主要临街城市建筑物上安装空调室外机、排气扇(管)、防盗窗(网)、遮阳篷、太阳能热水器,拒不改正的处罚。16、未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倾倒污水、垃圾、粪便的处罚。17、未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未按照规定清运、处理垃圾、粪便的处罚。18、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悬挂、张贴宣传品的处罚。19、在主要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平台上长期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物品,拒不改正的处罚。20、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处罚。21、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处罚。22、未经批准在城区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23、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附属设施,擅自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罚。24、未经批准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摆摊设点、出店经营的处罚。25、占用城市道路、街巷经营机动车辆修理、清洗业务,影响环境卫生的处罚。26、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处罚。27、未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和要求清运建筑垃圾的处罚。28、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处罚。29、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处罚。30、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罚。31、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处罚。32、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处罚。33、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处罚。34、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处罚。35、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处罚。36、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37、责令停止建设或限期拆除,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处罚。38、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处罚。39、对不服从公共绿地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的处罚。40、损坏城市树木花草;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处罚。41、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处罚。42、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处罚。43、未取得设计、施工资格或者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任务,未按照城市道路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施工,以及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图纸的处罚。44、擅自使用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城市道路的处罚。45、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后,不及时清理现场;依附市政设施、城市道路架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处罚。46、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在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距离内,擅自植树、挖坑取土或者设置其他物体,或者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者具有腐蚀性的废渣、废液;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它设施或者接用电源;擅自迁移、拆除、利用城市照明设施;其他可能影响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的处罚。47、未经批准擅自在桥梁、道路、路灯等公共设施上敷设管线、设置广告牌和其他悬挂浮物的处罚。48、擅自占用、拆除、改动、迁移城市照明设施的;49、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压)、挖掘、拆除、改动、迁移、损坏城市市政设施的处罚。50、非机动车在人行道停放,妨碍行人通行的处罚。51、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放规定的处罚。52、在城市规划区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的处罚。53、在城市规划区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处罚。54、在城市规划区内无固定营业场所、露天、出店经营的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处罚。55、在街道两侧、巷道、道路和广场等公共区域无照经营的处罚。 6 执法检查:发现违法现象:与当事人发生利益关系,不严格按要求履行检查职能。

现场制止违法行为、现场执行处罚(简易程序):对说情的或者是关系好的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制止不到位、不及时,放任违法行为继续发生,从轻处罚或不处罚。

立案:不认真履行执法检查职责,不规范或不按要求立案。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调查取证环节:与当事人发生利益关系,不按要求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取证。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案件审议决定: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与当事人发生利益关系,不严格按要求履行审查职能,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对说情或关系好的当事人从轻处罚或不处罚,徇私舞弊违规处罚。

执行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建立执法检查记录制度,中队负责人每天对记录进行检查;大队负责人定期进行复查,并对执法检查结果进行抽查。 市政园林与环卫管理服务处负责人、执法大队负责人
禁止队员单独执法,保证两人以上共同执法,建立违法现象处置上报制度,中队负责人及时掌握执法队员的违法行为制止和执行处罚情况;大队负责人定期检查罚没票据及执法文书;法制股加强执法现场和执法文书随机检查,落实执法案卷定期检查制度。 市政园林与环卫管理服务处负责人、执法大队负责人
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中队负责人跟踪核查调查取证;大队负责人随机核查调查取证。 市政园林与环卫管理服务处负责人、执法大队负责人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大队负责人落实即时审查、随机抽查制度;法制监察股严把立案审批和处罚审批关;重大行政处罚事项实行局领导集体会审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 市政园林与环卫管理服务处负责人、执法大队负责人
严格执行案件报批组织程序,重大案件提交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大队落实案件审议决定结果,局领导跟踪案件办理结果。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市政园林与环卫管理服务处负责人、执法大队负责人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城管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实行局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督办案件执行。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市政园林与环卫管理服务处负责人、执法大队负责人
12 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征收 8     1、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过程中,存在违规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风险;

2、擅自设立征收项目;

3、不按法定范围、时限实施征收的;

4、不开具法定征收专用票据;

5、擅自改变征收标准的;

6、截留、挪用、私分征收款的;

7、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的;

8、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收费的。

    1、加强财务审核制度。

2、细化处置费操作规程,规范工作程序,减少人为操作空间;

3、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增强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4、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5、建立健全支取手续费审核、批准、复核制度。

7、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依据收费范围、标准收取。

8、加强收费票据管理,完善台账,确保财务账目的真实性。                                                                                                                                                                                                    

市政园林与环卫管理服务处负责人、执法大队负责人
13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 8    1、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集、中转过程中,存在违规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风险;

2、擅自设立征收项目;

3、不按法定范围、时限实施征收的;

4、不开具法定征收专用票据;

5、擅自改变征收标准的;

6、截留、挪用、私分征收款的;

7、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的;

8、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收费的。

    1、加强财务审核制度。

2、细化处置费操作规程,规范工作程序,减少人为操作空间;

3、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增强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4、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5、建立健全支取手续费审核、批准、复核制度。

7、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依据收费范围、标准收取。

8、加强收费票据管理,完善台账,确保财务账目的真实性。                                                                                                                                                                                                    

市政园林与环卫管理服务处负责人、执法大队负责人
14 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费征收 8  1、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集、中转过程中,存在违规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风险;

2、擅自设立征收项目;

3、不按法定范围、时限实施征收的;

4、不开具法定征收专用票据;

5、擅自改变征收标准的;

6、截留、挪用、私分征收款的;

7、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的;

8、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收费的。

    1、加强财务审核制度。

2、细化处置费操作规程,规范工作程序,减少人为操作空间;

3、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增强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4、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5、建立健全支取手续费审核、批准、复核制度。

7、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依据收费范围、标准收取。

8、加强收费票据管理,完善台账,确保财务账目的真实性。                                                                                                                                                                                                    

市政园林与环卫管理服务处负责人、执法大队负责人
15 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 2    1、不依法强制执行。变通执行,随意变更查封扣押的决定;

2、对查封、扣押的财物保管不善或者未及时作出处理决定。致使行政相对人受到损失或者对行政强制物处置不当造成环境污染等事故。 

    1、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廉政警示教育、素质教育。

2、适时进行风险提示、廉政谈话。

3、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4、实行责任过错追究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执法大队负责人
18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企业制定突发事件、生活垃圾污染防范应急方案备案 2       1、不按照规定进行审查;2、对应当备案的不予备案,对已经备案的没有按照规定实施监督检查。     1、加强环卫业务知识学习,严格审核把关。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强化责任追究。

市政园林与环卫管理服务处负责人、执法大队负责人城管局窗口负责人
20 占用、拆除、改动、迁移城市照明设施批准 3     1、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3、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4、提高服务意识,提供优质服务。

5、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6、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认定标准进行审查,认真履行初审、复审、终审职责。

市政园林与环卫管理服务处负责人
21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停业、歇业的批准 3     1、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3、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4、提高服务意识,提供优质服务。

5、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6、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认定标准进行审查,认真履行初审、复审、终审职责。

市政园林与环卫管理服务处负责人
22 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3     1、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3、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1、 严格遵守《工程施工与验收标准》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4、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5、提高服务意识,提供优质服务。

6、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7、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认定标准进行审查,认真履行初审、复审、终审职责。

市政园林与环卫管理服务处负责人
23 对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核准 3     1、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3、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4、提高服务意识,提供优质服务。

5、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6、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认定标准进行审查,认真履行初审、复审、终审职责。

市政园林与环卫管理服务处负责人
24 因特殊需要占用环境卫生设施用地或者改变环境卫生设施使用性质的核准 3     1、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3、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还有行政确认行政奖励事项流程图 市政园林与环卫管理服务处负责人、城管局窗口负责人
25 改变环卫设施用地性质批准 3     1、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3、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4、提高服务意识,提供优质服务。

5、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6、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认定标准进行审查,认真履行初审、复审、终审职责。

市政园林与环卫管理服务处负责人
26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和环境卫生设施的竣工验收 4       1、监管存在漏洞,质量检查不到位,工程验收不规范,造成不合格工程的风险;

2、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3、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4、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4、提高服务意识,提供优质服务。

5、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6、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认定标准进行审查,认真履行初审、复审、终审职责。

市政园林与环卫管理服务处负责人、城管局窗口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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