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联合抽查任务名称 |
发起部门(抽查事项) |
参与部门 (抽查事项) |
监管对象类型(企业) |
抽查基数 |
抽查总体比例 |
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
抽查目标数 |
计划在抽查平台新建任务时间 |
检查时间 |
联查组织发起的方式 |
1 |
六安市2023年度对供气企业(城区管道天然气)的联合抽查(企业) |
市城管局 (城区管道天然气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城区管道天然气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检查) |
市场监管局(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企业 |
按照实际 情况确定 |
100%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按照实际 情况确定 |
4月份 |
8月份 |
市抽区局 检查,区局不再组织发起任务 |
2 |
六安市2023年度对城市供水企业的联合抽查(企业) |
市城管局 (城市供水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城市供水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检查) |
水利管理部门【取水许可监督检查(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名称(姓名)有无变更;取水量、取水用途及水源类型;取水、退水地点及退水方式、退水量;取水计划执行以及节水设施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运行情况;水资源费缴纳情况)】 |
企业 |
按照实际 情况确定 |
100%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按照实际 情况确定 |
4月份 |
8月份 |
市抽区局 检查,区局不再组织发起任务 |
3 |
六安市2023年度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联合抽查(企业) |
市城管局 (物业服务企业市场行为监督管理检查) |
市公安部门(对自招保安员单位的监督检查) |
企业 |
按照实际 情况确定 |
10% |
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按照实际 情况确定 |
4月份 |
9月份 |
市抽区局 检查,区局不再组织发起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