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出台了《霍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息发布“三审”制度》(霍城法〔2023〕33号),现在我就该方案进行解读。
一、文件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推进霍邱县城管执法局网络宣传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有效,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部门要求,结合实际,决定对我局政务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实行三审制,未经三审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我局制定《霍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旨在通过实施“初审、二审、终审”的监管,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精细化和长效化。公开发布的文件涉及大量的公众信息传播,错误和不准确的报道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三审机制的实施可以提高 公开发布的文件的准确性和可信度,减少错误的出现。同时,这一机制还有助于规范媒体机构的编辑和校对流程,提升整体的运营效率和质量。公开发布的文件 三审机制在确保 公开发布的文件质量的同时,也提高了可信度和公信力。通过严格的审核和校对,可以避免错误和不准确信息的传播,保护公众的权益和机关的声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3月经局办公室多次修改完成《霍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征求意见稿)》,2023年4月初在征求全局各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定稿,2023年4月25日经局党组会议审核后签发。
四、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文件创作编、审、签、发以及所属网站、政务新媒体、客户端等平台发布全流程和各环节管理,严防内容细节错误,重要稿件信息按规定程序送审,做到层层把关,排除隐患,堵住漏洞。
五、主要内容
各股室、各部门的信息员在信息整理、编辑等环节查找信息中是否有敏感信息,是否有错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错误,对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校。 公开发布的文件三审制度的实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新闻报道和文件中的错误和偏颇,提高新闻和公开文件的可信度和权威性。然而,为了确保文件的质量,还需要加强专业编辑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他们的审核和校对能力,同时加强对文件源头采集和信息核实的工作,减少不准确和虚假信息的传播。是指在文件编辑过程中进行三次审查和三次校对的制度。这一制度旨在文件内容的准确性。具体来说, 公开发布的文件三审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初审:由编辑负责人对公开发布的文件进行初步审核,主要检查文件的主题是否与当下定位相符,是否符合基本要求,并对数据和事实进行初步核实。二、二审:由部门负责人对文件进行第二次审查,主要检查文稿的结构、语言和逻辑是否合理,内容是否客观、准确,是否违反伦理和法律法规,并对涉及敏感话题的文件进行特别审核。三、三审:分管负责人对文件进行最终审查,主要验证文件的主题是否明确,信息是否准确完整,语言是否通顺,是否具有针对性。
六、创新举措
一是明确各级审核人员具体职责,单位主要领导是信息公开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股室负责人、稿件编辑人员和信息公开发布人员为具体责任人,确保信息源头安全准确;二是建立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备案制度,将发布信息逐一登记,做好台账,统一归档,把信息公开源头认定、锁定机制落到实处。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局主要负责人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部门(股室)负责人和信息撰稿者是直接责任人,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下一步,城管执法局将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制, 各股室要落实导向管理全覆盖要求,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采编的各个环节;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咨询部门:霍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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