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信息发布与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审核标准
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我县县情;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二、审核流程
(一)信息撰稿人初审
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逐字逐句审读,查找信息中是否有敏感信息,是否有错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错误;对字、词、句认真细致推敲,防止出现病句、层次混乱、表述不清等情况,保障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部门(机关股室)负责人二审
把好稿件的政策法律关,在全面把控文稿内容的基础上,对信息稿件的政策依据、表达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并对信息稿件的保密性、安全性等方面进行审查。
(三)单位分管负责人终审
把好稿件的政治导向关,从全局高度对稿件的政治态度、政策水平、社会效应、信息安全作出最终判断;进行单项抽查,对标题、副标题、作者姓名、人物职称、地名等重要内容一一复查校对,并最终定稿,确保稿件无差错。
三、具体要求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进一步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注重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传播,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严格审核内容。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把关制度,明确审核把关重点和环节,加强对网站、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刊发内容的审核把关。
(三)完善问责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落实采、编、发各环节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刊发信息报道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全局各部门、股室、执法所要严格执行此规定,切实提高信息发布的真实性、时效性,努力打造精品,为全县城市管理领域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