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城管执法局工会主席鲁玉平解读城管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城管局 发布时间:2019-05-15 10:45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推进“强转树”专项行动,日前,城管局正式印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管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的通知,并下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管制式服装穿着规范》,将配发图文并茂的彩图,详细解读规范着装细节。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城管执法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着统一制式服装,规定情形除外。在办公区或参加重大会议时通常着常服,在执法活动时通常着执勤服。一般情况下,春秋季着春秋常服或春秋执勤服;夏季着制式短袖衬衫或制式长袖衬衫;冬季着冬常服或冬执勤服,寒冷时可外穿防寒服;着春秋(冬)常服及执勤服时,制服内必须着内穿式制式衬衫,并系制式领带。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通知》指出,城管执法人员着装,按照住建部相关规定穿着统一的全国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县城管局为加强城县管理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着装管理,树立城管执法队伍良好形象,根据住建部《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制定出城管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

四、工作目标

《通知》强调,城管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时,除在办公区或者其他不宜戴制式帽子的情形外,应当戴制式帽子,戴帽时,帽檐前缘与眉同高,帽饰并拢并保持水平,帽松紧带不使用时,不得露于帽外;城管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时,应当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精神饱满,姿态良好,不得在公共场所以及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得饮酒;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和公共餐饮场所;两名以上城管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徒步执勤或者外出时,应当行列整齐,威严有序;城管执法人员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制服以及肩章、号牌、胸徽、臂章、帽徽等标志,不得赠送、转借给城管执法人员以外的人员。城管执法人员季节换装的时间由县城管局根据气候条件和工作需要确定。

五、主要内容

《通知》要求,城管执法人员要按规定配套穿着,不同制式制服不得混穿,不得与便服混穿,制服内着非制式服装时,非制式服装不得外露;按照规定佩戴肩章、号牌、胸徽、帽徽、臂章等标志,不同制式佩戴标志不得混戴,不得佩戴、系挂与城管人员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挎包等饰品;不得歪戴城管制式帽子,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穿制式皮鞋或者其他黑色皮鞋,非工作需要,不得赤脚穿鞋;男性执法人员鞋跟一般不得高于3厘米,女性执法人员鞋跟一般不得高于4厘米;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不得染彩发、戴首饰;男性执法人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性执法人员长发不得披散过肩,如留长发,工作时间应将头发盘起,不得披散头发;除工作需要或者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城管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时,必须随身携带行政执法证件。

六、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通知》同时对城管执法人员以不着制式服装的情形进行了规定,要求城管执法人员退休、辞职、调离城管执法部门,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停止执行职务等,不得着制式服装。各县区城管局参照本规定执行,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着统一制式服装参照此规定执行。

七、办公地点

霍邱县城关镇蓼城路398号

八、办公电话

0564-602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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