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城市管理局简介

浏览次数: 来源:县城管局 时间:2025-02-20 16: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有关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城市容貌标准,并负责督促实施。

(二)在城乡规划区内,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擅自搭建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三)在城市规划区(含镇,下同)内,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四)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违反市政工程设施管理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六)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对环境污染危害较小,通过直观判断即可认定的,或者实施一次行政处罚即可纠正的,或者依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实施处罚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七)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八)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等侵占道路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九)省人民政府批准行使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

(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容和环境卫生经费计划。负责城市公共环卫设施的建设规划的制定及实施,环卫设备的购置和资产管理。

(十一) 负责所辖区域建设性、经营性临时占道工程渣土户外广告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拆迁现场和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检查、督促管辖区的“门前三包”工作。

(十二)指导乡镇城镇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参与所辖区域城市建设规划工作。负责县管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十四)组织开展市容市貌整治。负责临时占道、停车、洗车场(点)的定点设置和审批管理。

(十五)负责对户外广告、标示牌、大型标语、临街横幅等设置的审批和综合管理。

(十六)负责所辖区域内环卫清扫保洁、垃圾转运,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固体废物的处置、利用、消纳,负责环境卫生作业单位的资质审批。

(十七)负责市容环卫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管理本系统依法征收的费用。参与拟定城市维护费使用的年度计划。

(十八)物业行政管理职责。

(十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城市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教育股)

负责制定工作规划、计划和制度;负责机关的文件收发、信息报送、保密、档案、接待、电子政务、后勤服务;负责执法装备更新方案的制订、车辆调度管理,做好机关资产管理;负责文秘和会议的组织;负责对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制定城管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教育方案;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法制股

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咨询和行政执法宣传;负责起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制定年度法律、法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技能培训和执法资格、执法证件的管理,协助、指导、监督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负责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执法大队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和执法协调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统计上报工作。

(三)监察与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对辖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督查考核;负责对城区市容市貌进行巡查、监控;负责对直属单位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负责对所属单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和队风队纪、仪容仪表进行督查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服务;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绩效考核;负责信访接待和处理群众投诉。

(四)计财装备股

负责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财务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执法装备购置、更新和日常管理工作。

(五)物业管理股

拟定、制定和宣传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措施;依照职权制定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审核;负责临时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承接查验、业主委员会等有关材料备案;采集、记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人员编制

县城市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领导职数5名。

四、办公地点

霍邱县城关镇教育局大楼三楼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六、办公电话

0564-6020275

七、邮箱:hqxcgj@163.com

八、单位负责人

负责人:张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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