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事项名称 |
办理依据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事项类别 |
1 |
开展世界粮食日暨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 |
1.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 (二十六)加强爱粮节粮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大力普及营养健康知识,引导城乡居民养成讲健康、讲节约的粮食消费习惯,营造厉行节粮的浓厚社会氛围。 |
县粮储中心 |
公民、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
主动服务类 |
2 |
2.《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科技部 全国妇联关于做好2020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粮发〔2020〕210号) “三、有关要求:各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农业农村、教育、科技、妇联等部门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活动方案”。 |
主动服务类 |
3 |
粮食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 |
1.《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六)安全仓储与科技处: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 |
县粮储中心 |
粮食流通企业 |
主动服务类 |
4 |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级粮食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建〔2018〕270号)第五条:设备购置及技术改造补助,主要对企业新购设备、生产线或工艺流程技术改造进行补助。第六条: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补助,对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为当年产品研发、试制和检验检测费用50%以内,补助上限为100万元。 |
主动服务类 |
5 |
粮油价格监测预警数据发布 |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及国家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农业农村、统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负责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健全监测和预警体系,完善粮食供需抽查制度,发布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 |
县粮储中心 |
公民、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
主动服务类 |
6 |
2.《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等3项制度的通知》(国粮粮规〔2021〕250号)附件2《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实施细则》第三条:粮食流通统计的主要内容包括粮食购销存流通统计、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粮食产业经济统计、粮食仓储设施统计、粮食行业机构与从业人员统计、粮食科技统计等。 |
主动服务类 |
7 |
3.《安徽省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05〕44号)3.1.1 省、市、县(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全省粮食市场行情定点、定时监测和预警预报信息网络系统。 |
主动服务类 |
8 |
4.《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四)粮食储备处 管理全局统计工作,承担粮棉糖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工作。 |
主动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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