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政治协商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稿
十届三次
提案人 |
李其江 |
单位或住址 |
县政府办 |
案由 标题 |
关于封闭水门塘堤埂交通铺设塑胶跑道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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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办 单 位 办 理 情 况 |
李其江等委员: 你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霍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封闭水门塘堤埂交通,铺设塑胶跑道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水门塘公园于2010年7月由县政府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委托新店镇人民政府与安徽兴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由该公司按照协议签订建设内容进行开发建设。2016年,安徽兴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导致该项目建设中断。目前,该项目的建设协议已终止,已建项目内容已经移交县法院依法处置。各位委员所提出的机动车辆限行、铺设塑胶路面、安装路灯等建议很好,待法院依法判决,水门塘所有资产由政府收回后,将根据规划设计方案,尽可能予以采纳。 感谢你们对我县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旅游工作多提宝贵建议或意见。 联 系 人:徐 静 联系电话:2717600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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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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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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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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