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补齐工业配套短板,赋能工业强县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中涉及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危化品安全管理规定,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等法规履行工业气体等危化品项目审批、监管职责,审批条件及流程清晰、简约,全程公开透明、依法合规。
(二)项目安全审查: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危化品生产、经营(含工业气体)项目建设前,必须开展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由县应急局组织审查,经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合格后方可备案、实施。
(三)经营许可审批:危化品经营企业(含工业气体)依法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由县级受理审核,重点核查生产经营场所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资质等,经审查合格后予以许可,经全国《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系统》打证,并公示行政许可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县应急局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拟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计划》,经公平竞争、合法性审查后,提请县政府审议、批准后实施。既有力保障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风险实现有效管控,又切实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严格执法检查:聚焦复工复产、高温汛期、雨雪冰冻等关键节点,对危化品重点企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与专家指导服务,紧盯重大危险源、高危工艺、动火和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累计开展执法检查58家次,责令整改问题隐患287条,实施行政处罚6起,其中“一案双罚”4起,有效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
(二)本质安全提升:按照《六安市关于强化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的工作措施清单》要求,有序推进氯化工艺、乙炔生产等高危工艺全流程自动化改造,督促企业更新安全设备、升级工艺,从源头降低风险。依托省危化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霍邱工贸和危险化学品风险监测系统,实现对重点企业24小时在线风险监测、视频巡查、智能预警,有效提升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优化审批服务、强化安全监管,全力保障危化行业安全有序发展,为工业强县建设提供安全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