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勘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霍邱县本土社会志愿救援组织霍邱中天救援队予以扶持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4支在民政部门等行政审批部门注册的社会救援队伍,分别是霍邱县蓝天救援队、霍邱县矿区救援中心、霍邱县中天救援队、霍邱县军图救援队。
近年来,我县高度关注社会救援队伍建设,在上级指导下,按照《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建设规范》的标准积极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发展。同时转发了《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文明办 安徽省民政厅 共青团安徽省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徽省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对社会应急力量管理、保障、宣传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相关问题回复
(一)建议县政府加强对霍邱中天救援队的管理和支持,使其能够迅速发展、规范运作,成长为我县应急救援的重要社会补充力量。
2022年5月份,根据我县各社会救援队伍参与救援和公益授课等成绩情况,我局积极协调合霍产业园,将产业园内一间60平左右的房间,交由本县社会救援队伍之一的县蓝天救援队管理,用于队伍应急值班值守、物资储备及办公使用,充分发挥政府资源平时为民服务的社会效应,切实解决社会救援队伍无固定场地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了解各支社会应急力量诉求,积极协调现有消防、公安及专业应急力量训练场地开放给社会应急力量使用,帮助我县社会救援队伍规范发展。
(二)建议县财政根据霍邱中天救援队参加执行任务情况,对消耗开支予以特殊和适当的补贴。
2020年12月31日,霍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霍邱县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事故应急救援补偿机制》(霍安办〔2020〕36号),文件中明确了应急救援队伍在参加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发生较大费用时,在被救援主体依法承担的基础上,可向政府申请给予适当补偿。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出台相关政策保障社会应急力量应急救援经费预算,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征用补偿机制,及时对社会应急队伍在抢险救援过程中损坏的物资装备给予补偿。
(三)建议动员社会力量,对于霍邱中天救援队运行经费予以赞助,帮助解决经费不足问题。
我局一直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帮助支持我县社会救援队伍发展,2022年7月份,六安钢铁集团为我县社会救援队伍捐赠价值16万元的应急救援专用车,2024年6月,六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县社会救援队伍捐赠资金10万元,用于支持我县社会救援队伍更新车辆装备。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行为的鼓励,强化各社会救援队伍的救援成绩宣传,树立社会救援队伍优秀的社会形象,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我县社会救援队伍发展。
感谢您对霍邱县社会应急力量发展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县社会应急力量的发展。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霍邱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564-6012975
霍邱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