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霍邱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2-05-23 14:42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2年4月,县应急局牵头组织起草了《霍邱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按程序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建议,履行并通过了司法局司法查流程。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政府文件印发实施。现将有关情况解读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背景

1、适应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新要求的需要。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提出防灾减灾救灾一系列重要论述,2020年,考察安徽时发表了重要讲话,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强化底线思维,统筹加强自然灾害救助能力,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2、适应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需要。由于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承担县减灾委办公室职能的部门由县民政局调整为县应急局,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在救灾方面的职责发生了变化,组织指挥体系的职责分工需要作相应调整,确保救灾工作有序衔接,规范、高效开展。

3、适应新形势自然灾害救助的需要。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重新印发出台后,为适应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的灾害应对新模式要求,进一步明确《预案》定位和主要任务,以高效精准响应,细化救助措施,健全救助机制,进一步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六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霍邱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六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两个坚持”“三个转变”为指导思想,全面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2019年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机构重组,相关部门职能有了新的调整。为适应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后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开展需要,对全县重大灾害救助的工作机制、职责分工做相应的调整和完善,进一步汇聚全县各部门、单位的工作合力,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及时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灾区社会稳定、人心安定

本预案适用于我境内发生自然灾害的级应急救助工作。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开展应急救助的参照本预案执行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22〕36号)印发后,按照县领导批示要求,县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在广泛组织学习《六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同时,明确牵头股室,组织起草我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通过深入研究,广泛吸纳机关内部意见、建议,结合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际,在《六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县应急管理局起草了《霍邱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初稿)》(以下简称《预案(初稿)》)。2022年3月17日,通过OA将《预案(初稿)》以霍减救办函发送到各乡镇、开发区和县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征求意见,截止3月21日,未收到反馈的修改意见。3月28日起,《预案(初稿)》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截止网上征求意见期结束,未收到反馈意见。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呈报要求,4月12日,县应急局将《霍邱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预案(送审稿)》)向县司法局申请司法审查。4月14日,县司法局给出司法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预案(送审稿)》。4月15日,《预案(送审稿)》经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履行县政府常务会议流程要求,将《预案(送审稿)》提请县政府常务委员会审定后印发。

四、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灾区社会稳定、人心安定

五、主要内容。

预案总共分8个章节内容,分别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第三章灾害救助准备、第四章信息管理、第五章县级应急响应、第六章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第七章保障措施和第八章附则。

本次《预案》修订是在充分参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22〕36号)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起草的预案内容,确保满足我县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际需求。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工作原则适用范围4节内容。一是结合自然灾害救助最新工作要求,明确本预案编制目的。二是根据上位法律法规及更新发布的《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21〕123号)、

《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皖政秘〔2020〕147号)、《六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六政办秘2022〕36号

等文件要求,丰富编制依据。三是综合考虑我县自然灾害实际情况,明确本预案适用范围。四是依据最新自然灾害救助理念,规定预案工作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包括减灾救灾委员会组成及职责、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及职责工作组专家委员会4节内容。一是明确县减灾委为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明确了县减灾救灾委和相关成员单位职责。二是确定县减灾委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并明确职责。三是在应对重大以上自然灾害时,县减灾救灾委成立8个工作制,明确了工作组的成员单位及职责。四是明确专家组工作职责。

(三)灾害救助准备。根据具有灾害监测职能的县减灾救灾委成员单位提供的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灾害准备阶段的措施。

(四)信息管理。包括灾情报告、信息发布共2节内容。一是明确灾情报告主体;明确灾情续报、核报时间要求和上报对象等。二是明确信息发布主体、内容和途径。

(五)县级应急响应。包括Ⅳ级响应、Ш级响应、Ⅱ级响应、Ⅰ级响应、启动条件调整共5节内容。一是明确我县自然灾害救助各级响应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和响应措施和响应终止程序。二是明确特殊情况下应急响应标准调整情况。

(六)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提出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3项内容,明确灾后救助各相关工作责任主体及职责。

(七)保障措施。包括资金保障通信和科技保障、人力和装备保障、社会动员和宣传培训保障4节内容。

(八)附则。包括术语解释、预案演练、预案管理、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5节内容。明确了自然灾害包含范围,预案演练要求,县级预案制定部门、运行完善要求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落实本预案任务的工作手册、行动方案等,预案解释主体为县应急局,预案实施时间为本预案印发之日实施。

六、创新举措

  (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一领导,强化党委领导和属地管理。将“坚持和加强党对救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有关内容加入《预案》“工作原则”中,明确县委、县政府在自然灾害救助中统筹指导和支持作用,强化镇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

(二)适当调整有关条款,体现以人为本、因地制宜。《预案》适用范围方面除了适用于我境内发生自然灾害的级应急救助工作以外,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开展应急救助的参照本预案执行《预案》启动条件方面,对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地区,或灾害对受灾地区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启动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附则”中明确提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落实本预案任务的工作手册、行动方案等,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强化灾情报送职能分工,提高灾害研判水平。《预案》首次明确各有关单位灾情报送的时限、内容和要求,健全灾情会商制度,确保自然灾害信息统计上报及时、准确、规范,为应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保障措施主要包括资金保障通信和科技保障、人力和装备保障、社会动员和宣传培训保障4个方面内容

资金保障规定县级救灾资金预算,督促地方政府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建设,制定救灾物资储备规划;

通讯和科技保障明确通信运营部门完善通信体系,保障通讯渠道畅通。

人力和装备保障动员保障明确大力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专家库建设,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配备救灾工作必须的设备装备,合理规划设置应急避难场所。

社会动员和宣传培训保障明确了建立健全救灾捐赠动员、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引导本地居民和志愿者参与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责任主体,组织开展常态化防灾减灾救灾教育活动的重要节点及开展形式,加强队伍培训要求。

下一步将在预案实施后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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