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决定开展2026年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企业公示活动,公示符合相应等级条件的企业2024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的合同信用状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2026年安徽省“守重”企业公示活动由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各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办法》组织实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自愿申报的企业分级审核、推荐、公示,公示期为两年。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1.新申报对象,指符合《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经营主体。
2.续报对象,指已公示的2024年安徽省“守重”企业。
(二)申报条件
新申报对象、续报对象申报安徽省AA、AAA级“守重”企业的,在上报时须根据《办法》第九条规定按申报等级分别提供市级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出具的相关材料说明(说明上必须写明出具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具备破产原因的;
2.主要资产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的;
3.面临刑事或者行政处罚,可能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
4.可能影响合同履约的其他重大经营风险的情形;
5.企业连续两年亏损或资产负债率高于90%的。
2024年以来存在《办法》第八条明确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需在系统中提交由原处罚行政机关出具的信用修复书面材料。
在符合《办法》第六、七、九条规定的基础上,企业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有完整的合同合规管理体系、对合同实现信息化管理、每个年度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达到一定数量(具体指标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和途径
自愿申报的企业,应于2026年5月18日至6月30日登陆“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http://61.190.8.249:88/)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企业除填报和上传《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安徽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实施方案》要求,上传《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申报企业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审核人员针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及时审核,发现问题及时退回企业,方便企业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时间截止后,系统关闭申报功能,不再接受企业提交申请材料。
联系电话: 网络交易监管股 0564-6037042
附件: 2026年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申报企业合同数量参考指标
2026年6月1日
附件:
|
报等级 |
行业分类 |
一般企业每个年度合同总数最低值(份) |
小微企业每个年度合同总数最低值(份) |
|
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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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 |
70 |
50 |
|
建筑业 |
70 |
50 |
|
|
农业 |
70 |
50 |
|
|
商品流通 |
70 |
50 |
|
|
制造业 |
70 |
50 |
|
|
综合 |
70 |
50 |
|
|
AA
|
服务业 |
50 |
30 |
|
建筑业 |
50 |
30 |
|
|
农业 |
50 |
30 |
|
|
商品流通 |
50 |
30 |
|
|
制造业 |
50 |
30 |
|
|
综合 |
50 |
30 |
|
|
A
|
服务业 |
30 |
20 |
|
建筑业 |
30 |
20 |
|
|
农业 |
30 |
20 |
|
|
商品流通 |
30 |
20 |
|
|
制造业 |
30 |
20 |
|
|
综合 |
30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