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
《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 10631-2025)强制性国家标准,已于2026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切实守住安全经营底线,保障市场经营秩序和公共安全,温馨提醒各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以下安全管理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一、严守经营规范,做到依法合规
1. 严格在许可资质核定范围、经营地址、经营期限内依法依规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坚决杜绝无《营业执照》、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超范围、超期限等无证及违规经营行为。
2. 妥善保管经营许可证件,不涂改、出租、出借、转让相关资质证照;
3. 坚守线下合规经营渠道,不通过互联网、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销售烟花爆竹;
4. 深刻汲取各类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教训,时刻绷紧安全经营这根弦。
二、规范库存管理,杜绝非标产品
1. 及时开展库存产品全面自查,逐一核对产品执行标准;
2. 2026年5月1日后购进、销售的新生产产品,需全部符合GB 10631-2025新国标要求;
3. 对库存中不符合新国标的产品,请及时登记、妥善封存,主动配合生产企业做好召回及合规处置工作;
4. 自觉销售符合新国标、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
三、严把进货关口,保障产品合格
1. 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做好进货台账记录;
2. 采购产品时,认真查验生产企业资质、产品合格证及型式检验报告;
3. 仔细核对产品包装标识、类别、级别、药量、燃放提示等信息,确保全部符合新国标规定;
4.坚决不采购、不销售“三无”、过期、超标、违禁及标识不规范的烟花爆竹产品。
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