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一季度价格咨询投诉处理情况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6-05-08 15:14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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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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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售价与标价不符的问题

来电人重复反映:2025年12月23日自己前往悦活里超市(霍邱万达店,地址:霍邱县蓼城大道与城隍庙大街交叉口万达广场F1)购买心相印纸巾,购买时标价为16.5元。结账后自己发现商家实际收取了自己17.9元,现来电要求主管部门核实,协调商家予以合理解决方案(赔偿5000元),并针对此类现象予以严管。2025年12月29日霍邱县政府答复如下: “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经与被投诉人沟通,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赔偿,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现来电反映:要求主管部门对商家售价与标价不符的问题进行处罚,并将处罚结果告知,请处理

2025年12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投诉涉及的超市纸巾价格问题开展现场核查,超市负责人全程陪同。经查,该纸巾在货架与地堆均有销售,其中货架使用电子价签并随收银系统实时更新价格,地堆则采用纸质宣传页标注促销信息。2025年12月14日至20日期间,该纸巾开展促销活动,但因员工未及时更新维护地堆宣传页,导致活动结束后(投诉人于12月23日购买时)仍可见促销价信息,且宣传页上已明确标注活动日期。执法人员结合货架实际价格与地堆宣传页标注的活动期限,认定无主观证据表明超市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同时责令超市负责人加强员工业务培训,确保价签及时维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联系电话0564-6080701。 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3日

 

2

关于投诉霍邱县志勤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乱收费的问题

DDX737车主叶女士来电反映:2026121日将车辆停放在六安市霍邱县城关镇文昌社区粮食培训中心院内时,被现场保安及工作人员阻拦,要求先行缴纳10元停车费,但无法提供收费依据,并称该费用是替霍邱县志勤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收取,因群众未缴纳停车费被限制出行自由。现提出以下诉求:1、要求霍邱县志勤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就收费行为作出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关收费依据;2、要求现场拦截的工作人员就其行为进行道歉。(省级平台交办件)

20261271645,我局执法人员胡程国(18919799656)与投诉人取得联系。投诉人反映的停车场实质系好又多商住小区的停车场,该小区霍邱县志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该物业公司为规范小区车辆进出秩序、提升管理效能,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98号)关于“车辆停放收费和特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之规定,对停放车辆收取管理服务费。经核查,该物业公司已依法履行收费公示义务,公示内容完整、程序合规,其收费行为符合现行价格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未发现违规情形。同时,我局执法人员已现场约谈该物业公司负责人,明确要求其持续强化收费公示透明度,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主动接受业主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联系电话0564-6080701。 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8日

 

3

关于反映酒店春节虚高收费的问题

霍邱全季酒店春节期间收费不合理。霍邱县全季酒店(六安霍邱万达广场店;地址:蓼东大道与玉泉路交叉西60米)春节期间坐地起价,收费虚高,严重与当地经济和群众消费水平不符,且门店价格比网上预约的价格每晚相差200元,建议有关部门严查严惩

经调查,投诉人投诉的主体是霍邱县宏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2025版),酒店住宿属于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并公示经营,该店已明码标价。投诉涉及价格波动调整,属于企业自主经营权利,我局无权干预。针对门店价格与网上预约价格相差200元,该公司出具情况说明一份,证明情况不属实。投诉人如有相关材料证明请提供,我局将进一步核实。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联系电话0564-6080701。 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8日

 

4

关于反映香烟价格涨价的问题

2026321日上午,自己在霍邱县玖隆皇家公馆南门东隔壁门面B-115室的凯凯便利店(邵岗路店)购买2包印象一品香烟,单价为8/包;当晚再次购买同款香烟时,单价涨至9/包,认为商家存在恶意涨价行为。商家称因打仗调价,现要求主管部门核查该店经营证照及商品售价是否合规,责令商家整改。请处理

经现场核查,该便利店主体系霍邱县城关镇凯凯便利店。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相关规定,香烟售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价格并进行公示。经核查,涉事店铺明码标价行为规范,投诉所涉香烟的标价为9/包。投诉人以8/包的价格购买该款香烟,属于商家自主经营范畴,且商家未向投诉人收取标价之外的费用,因此不存在恶意涨价行为。同时,该店铺证照齐全,经营资质完全合规。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联系电话0564-6080701。 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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