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提高食品安全质量,保证国民身体素质》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提升全民食品安全意识,我们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常态化科普宣传: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节点,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海报、现场咨询等方式,走进农村农贸市场、商超、社区,讲解假冒伪劣食品辨别方法、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今年以来已开展集中宣传活动3场次,覆盖群众500余人次。
2.媒体平台联动:利用县媒体、政府官网等平台,发布防范假冒伪劣食品告知书、食品消费安全温馨提示等内容,引导群众科学消费、自觉抵制问题食品。
针对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今年我县正集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强化以下监管举措:
1.精准排查整治:以农村小商店、小超市、农贸市场为重点对象,严查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保健食品等,截至目前,已检查农村食品经营主体500余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1起。
2.强化抽检监测:加大对日常消费量大的米面油、调味品、饮料等品类的抽检力度,今年已完成食品抽检1115批次,其中合格1076批次,不合格39批次。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依法核查处置,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示一起”,形成有效震慑。
3.部门协同联动:联合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聚焦农村食品生产、流通、销售全链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有力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我们注重发挥多方力量,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
1.引导生产经营主体自律:积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我局定期组织召开食品生产、流通环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培训会,讲解了总局60号令《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规,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好食品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的岗位职责,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督促经营主体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
2.畅通监督渠道:畅通12315 、12345投诉举报热线,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今年以来受理食品安全相关投诉举报 401起,办结率100%,形成“群众参与、执法跟进”的共治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不断巩固宣传、监管、引导成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感谢您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办复类别:B
联系人:邓晔
联系电话:0564-6015903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