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昊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霍邱县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流动摊贩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建议中关于“关于加强流动摊贩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提得很好,指出了我们工作的不足,对改进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我局从群众最关心和最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牢记监管使命,多措并举,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理,尽最大可能消除监管盲区,努力筑牢织密食品安全监管防线,不断规范和提升在政府规划区域内的食品流动摊贩经营行为,提高广大消费者满意度,有效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一、明确责任,突出监管重点
加大对政府规划区域内的食品流动摊点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明确食品流动摊贩食品安全责任,与食品流动摊贩签订《食品摊贩食品安全承诺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检查频次,重点检查食品摊贩经营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进货单据是否留存,操作是否规范等。
二、加强宣传,强化自律意识
加强食品安全知识教育,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单页等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责任意识,强化经营者食品安全常识、规范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安全意识,自觉增强经营户的自律意识。
三、规范指导,引导诚信经营
为进一步规范在政府规划区域内的食品流动小摊点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对于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摊贩,检查人员针对具体问题进行指导,及时规范食品流动小摊点的经营行为,同时要求小摊点明码标价,积极引导经营户树立诚信经营意识。
四、巩固成果,力促常态长效 针对食品流动摊贩情况复杂、容易反弹的实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监管责任人,开通12315投诉举报电话,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下一阶段,我局将突出重点,常抓不懈,务求实效。
一是抓“时段”,堵“漏洞”。针对学生上下学、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内会形成的交通拥挤、摊点成群的问题, 县市监局将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和交警部门,调整作息时间,把工作时间向两头延伸,实行错时上班制,每天对校园周边、繁华路段交叉口聚集形成的食品流动摊点群分时段进行巡查,及时查处影响饮食安全的突出问题。
二是有序疏导,强化管理。结合《安徽省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督促食品流动摊贩在城管执法部门指定的地点(即政府规划区域内)、时间内从事经营工作,并向经营者讲解食品小摊点备案办理流程,强调食品流动小摊点在经营活动中应当符合的要求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督促食品流动小摊点及时依法公示备案证和健康证明,依法经营。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其自觉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的宣传,严格按照其签定的《食品经营安全责任书》的内容,督促其恪守食品安全责任,提高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意识。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社区、进机关、进工地、进乡村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让食品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鼓励广大消费者在发现不合格食品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信心,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办复类别:B
联系人:邓晔
联系电话:6015903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