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军委员:
您在霍邱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提案中关于“加强检查”的措施提得很好,指出了我们工作的不足,对改进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为加强和改进我县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近年来,我局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四个最严”为总要求,坚守食品安全底线,多措并举,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提升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一、强化监督检查,消除风险隐患
充分发挥监管职能,股所联动加大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食品原料来源是否正规、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加工过程及留样是否规范、餐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要求;督促学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2023年以来,检查各类学校食堂2154家次、校园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者486家次,发现整改风险隐患260个,责令整改2家次,立案39起。
二、强化监检结合,提升监管质效
依托食品抽样检验技术支撑,采取监检结合手段,开展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监督抽检工作。2024年,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已开展24批次食品抽检。为提高监检效能,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快速检测。
三、强化协调联动,筑牢食安防线
针对校园周边流动摊贩情况复杂、容易反弹的实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监管责任人,开通12315投诉举报电话,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放心。
四、强化宣传引导,提升食安意识
加强宣传教育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积极向食品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宣传,讲解最新的法律知识,督促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加强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解决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立即整改,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同时,建议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重点培养学生科学用餐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守食品安全的红线,织密织牢食品安全责任网,全力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一是精准市场监管,坚持疏堵结合。将校园周边小摊贩、小摊点的纳入高风险监管,结合《安徽省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贩在城管执法部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从事餐饮经营工作,并向经营者讲解食品小摊点备案办理流程,强调食品小摊点在经营活动中应当符合的要求及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求食品小摊点及时依法公示备案证和健康证明,依法经营。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共治合力。加强与城市管理部门协作、配合,确保食品摊贩在监管下规范开展经营活动。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安全意识。加大对餐饮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规范餐饮经营行为,推动餐饮业主强化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宣传,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健康消费、安全消费。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办复类别:B
联系人:刘 伟
联系电话:6029578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