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敬涛代表:
您在霍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流动摊点、交通状况治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建议中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点治理”的建议提得很好,指出了我们工作的不足,对改进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为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我局从群众最关心和最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牢记监管使命,多措并举,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贩管理,消除监管盲区,努力筑牢织密食品安全监管防线,不断规范和提升校园周边政府规划区域内的食品流动摊贩经营行为,提高广大消费者满意度,有效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一、明确责任,突出监管重点
加大对政府规划区域内的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点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明确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贩食品安全责任,与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贩签订《食品摊贩食品安全承诺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检查频次,重点检查食品摊贩经营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进货单据是否留存,操作是否规范等。
二、加强宣传,强化自律意识
加强食品安全知识教育,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单页等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责任意识,强化经营者食品安全常识、规范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安全意识,自觉增强经营户的自律意识。
三、规范指导,引导诚信经营
为进一步规范在政府规划区域内的校园周边食品流动小摊点经营行为,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对于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摊贩,检查人员针对具体问题进行指导,及时规范校园周边食品流动小摊点的经营行为,同时要求小摊点明码标价,积极引导经营户树立诚信经营意识。
下一阶段,我局将突出重点,常抓不懈,务求实效。
一是抓“时段”,堵“漏洞”。针对学生上下学时间内会形成的交通拥挤、摊点成群的问题, 县市监局将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和交警部门,调整作息时间,把工作时间向两头延伸,实行错时上班制,每天对校园周边聚集形成的食品流动摊点群分时段进行巡查,及时查处影响饮食安全的突出问题。
二是有序疏导,强化管理。结合《安徽省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贩在城管执法部门指定的地点(即政府规划区域内)、时间内从事经营工作,并向经营者讲解食品小摊点备案办理流程,强调校园周边食品流动小摊点在经营活动中应当符合的要求及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求校园周边食品流动小摊点及时依法公示备案证和健康证明,依法经营。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自觉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的宣传,严格按照其签定的《食品经营安全责任书》的内容,督促其恪守食品安全责任,提高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意识。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让校园食品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鼓励广大师生在发现不合格食品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危害学生身体健康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学校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办复类别:B
联系人:邓晔
联系电话:6015903
2024年7月17日